1. 看考云 > 知识库 >

深圳进入强制垃圾分类时代,深圳进入强制垃圾分类时代,其垃圾是

本文目录索引

1,深圳进入强制垃圾分类时代,其垃圾是如何分类的?

据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官方网站获悉,《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将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从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源头减量和循环利用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一)、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的垃圾,包括废弃的玻璃、金属、塑料、纸类、织物、家具、电器电子产品等;(二)、厨余垃圾,是指容易腐烂的食物残渣、瓜皮果核等含有有机质的垃圾,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厨余垃圾等; (三)、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且应当进行专门处理的垃圾,包括电池、灯管、家用化学品等; (四)、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解决垃圾分类常用的是两种工具,一种是分类垃圾桶,垃圾桶自带分类功能,另一种是粉碎机,直接把一些垃圾粉碎冲走。“其实,家庭生活垃圾看似种类很多,但主要产生的是玻金塑纸、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三类。”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杨雷表示,有害垃圾、废旧家具、废旧织物这几类垃圾在家庭里特定的时间才会产生,因此做好前面三大类的垃圾分类,就实际完成了垃圾分类工作的90%。 为进一步促进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制定了《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方案》,计划分三个阶段推进,其中9月为警示期,对不按规定实施垃圾分类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教育和督促违法当事人自行整改;10月至11月是集中执法阶段,将正式处罚,形成执法震慑;12月及以后,是常态化执法阶段,将垃圾分类执法巡查纳入市容巡查员巡查范围,根据辖区实际不定期开展针对性执法,进一步强化各主体的责任落实。

深圳进入强制垃圾分类时代,其垃圾是如何分类的?

2,深圳垃圾分类标准

深圳的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这四类进行分类。 其中,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废弃物,包括废弃的玻璃、金属、塑料、纸类、织物、家具、电器电子产品和年花年桔等;厨余垃圾指家庭、个人产生的易腐性垃圾,包括剩菜、剩饭、菜叶、果皮、蛋壳、茶渣、汤渣、骨头、废弃食物以及厨房下脚料等; 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且应当专门处理的废弃物,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等;其他垃圾指除以上三类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比如纸尿裤、尘土、烟头、一次性快餐盒、破损花盆及碗碟、墙纸等。 扩展资料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 10月17日,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召开了《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闻发布会,《办法》于今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制定《办法》正是从建立激励机制出发,进一步引导和推动住宅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企业、家庭和个人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提高居民参与率和投放准确率,进而提高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确保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办法》紧扣垃圾分类工作的新精神、新部署、新要求,对标国内外先进城市,结合深圳实际。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深圳生活垃圾分四类投放

3,深圳进入强制垃圾分类时代,若没有严格执行会有什么处罚?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从2020年9月1日正式实施,这也标志着深圳正式进入强制垃圾分类时代。从以前的“倡议分类”进入“强制分类”,并对未按照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个人处以最高200元罚款,而对于混合收集、运输已分类生活垃圾的相关单位最高可处以50万元罚款。 《条例》中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等四类。 为让更多人知晓这一条例的推出,当地相关部门每天派出11000余名督导员开展现场督导工作,另外为帮助广大市民更好适应这一条例,深圳市将9月设置为执法警示期,在这一个月中相关部门将开展各项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以批评教育的方式督促当事人进行自我整改。而之后的10月和11月将正式以罚促管,进入集中执法阶段,12月之后则为常态化执法阶段,对不符合要求的各项行为进行处罚并开展不定期针对性执法。 同时还推出“活动代罚”,具体表现为根据前款规定而应当受到处罚但无严重情节的个人,若自愿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生活垃圾分类培训宣传服务或者现场督导等活动的可以不予以行政处罚。 据了解厨余垃圾的处理被视作工作难点。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杨雷表示: 深圳垃圾分类的短板在厨余垃圾,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集贸市场果蔬垃圾,对这类垃圾前端分类的量还不够,后端的处理设施也还要继续处理和补充,这是接下来的工作重点。此次《条例》对家庭厨余垃圾的投放规定: 家庭厨余垃圾应沥除油水,在指定时间段投放至专用收集容器;使用一次性收纳袋装纳的,应当将收纳袋另行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家庭厨余垃圾应当在指定投放时间段结束后密闭存放,并在12小时内清运。

4,深圳垃圾分类今起强制实行

南方日报讯 (记者/杜艳)深圳将实行“家庭厨余垃圾拆袋投放制度”,规定厨余垃圾在指定时间段投放至专用收集容器;对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并拒不改正的个人,将最高处200元罚款;对混合收集已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收运单位,最高处罚额达50万元……
日前,记者从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获悉,《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下称《条例》)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也意味着,深圳或成为全国首个将“拆袋”写入法规的城市,深圳垃圾分类将从自愿自觉迈向法治规范。
深圳是我国最早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之一。2000年,深圳启动了垃圾分类试点,并于2013年成立了全国首个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专职机构,目前已形成了较为完备的规范标准体系。但作为一个实际管理人口超过2000万的超大城市,深圳生活垃圾产生量约2.95万吨/日,其中来自居民家庭的约占70%,“垃圾围城”成为威胁城市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垃圾分类工作刻不容缓。
据了解,此次《条例》创设了家庭厨余垃圾拆袋投放制度,规定“家庭厨余垃圾应沥除油水,在指定时间段投放至专用收集容器;使用一次性收纳袋装纳的,应当将收纳袋另行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同时,考虑到厨余垃圾拆袋投放后,存放时间过长会产生难闻的扰民气味,《条例》规定“家庭厨余垃圾应当在指定投放时间段结束后密闭存放,并在12小时内清运”。
住宅区楼层撤桶是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的前提和重要手段。《条例》规定,住宅区居住楼层公共区域不得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除符合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设置规范的收集容器外,住宅区公共区域(含地下公共空间)不得设置其他用于收集垃圾的容器。
为保证深圳生活垃圾分类能顺利进行,《条例》规定,深圳市住房建设部门应将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纳入物管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督促物管服务企业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人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劝阻、投诉和举报。深圳市、区主管部门则向社会公布投诉和举报电话,并提供网络投诉和举报渠道。
《条例》还加重了对部分违法行为的处罚,对混合收集、运输已分类的生活垃圾的收运单位,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于个人,如未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拒不改正的,处5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元罚款。除了罚款外,《条例》还给出“活动代罚”选项:即没有严重违法情节的个人,可自愿参加市、区主管部门组织的生活垃圾分类培训、宣传服务或者现场督导等活动,不予行政处罚。
据介绍,目前,深圳全市3500多个物业小区已全部建成“集中分类投放+定时定点督导”分类模式,1690个城中村、1600多个机关事业单位、2500多所中小学(幼儿园)已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全市生活垃圾分流分类回收量达4000吨/日,可回收物的市场化回收量5500吨/日,回收利用率32.1%,基本实现分类后的其他垃圾全量焚烧。

5,深圳进入强制垃圾分类时代了?

是的。9月1日,《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下文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这意味着深圳垃圾分类从自愿自觉迈向法治规范,由“倡议时代”步入“强制时代”。 对于个人,如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并拒不改正,最高处200元罚款;对混合收集、运输已分类生活垃圾的收运单位,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同步启动。9月1日早上8时30分许,在罗湖区银龙花园,由于小区的垃圾桶没有集中摆放、大件垃圾未及时清运,深圳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联合清水河街道执法队依法对物业管理公司开出了第一张垃圾分类整改通知书。 扩展资料 深圳垃圾分类分三个阶段推行 为进一步促进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制订了专项执法行动方案,计划分3个阶段推进。 其中,9月为警示期,对不按规定实施垃圾分类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教育和督促违法当事人自行整改;10月至11月是集中执法阶段,将正式处罚,形成执法震慑;12月以后,是常态化执法阶段,将垃圾分类执法巡查纳入市容巡查员巡查范围,根据辖区实际不定期开展针对性执法,进一步强化各主体的责任落实。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经济网—深圳垃圾分类9月起强制实行 对混合收运企业最高处罚50万元

6,深圳进入强制垃圾分类时代,何时正式开罚?

深圳进入强制垃圾分类时代,2020年10月起正式开罚。 9月1日,《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下文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这意味着深圳垃圾分类从自愿自觉迈向法治规范,由“倡议时代”步入“强制时代”。 为进一步促进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制订了专项执法行动方案,计划分3个阶段推进。 其中,9月为警示期,对不按规定实施垃圾分类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教育和督促违法当事人自行整改;10月至11月是集中执法阶段,将正式处罚,形成执法震慑;12月以后,是常态化执法阶段,将垃圾分类执法巡查纳入市容巡查员巡查范围,根据辖区实际不定期开展针对性执法,进一步强化各主体的责任落实。 扩展资料 深圳进入强制垃圾分类时代,个人最高处200元罚款: 对于个人,如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并拒不改正,最高处200元罚款;对混合收集、运输已分类生活垃圾的收运单位,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9月1日早上8时30分许,在罗湖区银龙花园,由于小区的垃圾桶没有集中摆放、大件垃圾未及时清运,深圳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联合清水河街道执法队依法对物业管理公司开出了第一张垃圾分类整改通知书。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经济网-深圳垃圾分类9月起强制实行 对混合收运企业最高处罚50万元

7,如何看待深圳进入强制垃圾分类时代这件事?

一.我认为这一件事是很好的事情,之前是没有垃圾分类的时代的时候发生了很多,因为垃圾车泄露了那些垃圾混合的水导致污染了很多的环境以及水域,导致深圳的人民群众都没有了饮用水,不仅如此,还有一些有害的物品甚至混合在里面,导致深圳的大量土地被污染。 二.所以说,垃圾分类是势在必行,也是时代的趋势,时代的趋势是不可阻挡的,所以深圳就实行了强制性的垃圾分类,让这些人民群众执行垃圾分类的操作,这也是为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安全,更是为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现在几乎全国都在实行垃圾分类操作,垃圾分类是利国利民的存在,所以说政府会大力的推行垃圾分类,如果不执行,政府将会强制让你们执行垃圾分类,所以说,我们要积极的配合人民政府的措施。 三.我认为,因为深圳是一个比较发达的城市,所以里面人口也是比较密集,产生的垃圾也是比较多的,所以很多人都不愿意去垃圾分类,不过垃圾不分类的话,这样就不好了,会污染环境的,所以,人民政府就强制性的让深圳要执行垃圾分类。如果不执行的话,就要进行处罚,所以,这些人民因政府强制执行垃圾分类便积极地配合了。 四.我认为执行垃圾分类是一件很好的事情,是一件利国利民的事情,所以说,我们人民群众要积极的配合政府去实行垃圾分类,这不仅对环境友好,也是对我们人类生存。有更大的帮助,也对国家有帮助,但是我们人民群众应尽的职责,所以说,执行垃圾分类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分类的时候,那一点点小麻烦,我们就不要去嫌弃的。

8,深圳进入强制垃圾分类时代,四类垃圾都分别是什么?

条例将生活垃圾分为四大类,具体如下:(一)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的垃圾,包括废弃的玻璃、金属、塑料、纸类、织物、家具、电器电子产品等;







(二)厨余垃圾,是指容易腐烂的食物残渣、瓜皮果核等含有有机质的垃圾,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厨余垃圾等;



(三)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且应当进行专门处理的垃圾,包括电池、灯管、家用化学品等;



(四)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条例要求,市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设施设备配置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颜色、分类标志和相关提示标识应当统一规范、清晰醒目、易于辨识。

9,深圳市是属于直辖市还是属于广东省?

深圳市属于广东省,是副省级市。 深圳,简称“深”,别称鹏城,是广东省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超大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经济特区、全国性经济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城市。 截至2018年底,全市共有9个区,总面积1997.47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927.9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302.66万人,城镇人口1302.66万人,城镇化率100%。它是中国第一个完全城市化的城市。 深圳是中国南部的一个沿海城市,毗邻香港。位于北回归线以南,东经113°43′至114°38′,北纬22°24′至22°52′之间。位于广东省南部,珠江口东岸,东临大亚湾、大鹏湾,西临珠江口、伶仃洋,南深圳河与香港相连,北部与东莞和惠州相连。全市面积1997.47平方公里。 扩展资料: 深圳市的相关介绍: “深圳”地名始见史籍于1410年(明永乐八年),于清朝初年建墟。当地方言俗称田野间的水沟为“圳”或“涌”。深圳正因其水泽密布,村落边有一条深水沟而得名。 深圳的经济特区发展史虽只有30多年,却拥有着6700多年的人类活动史(新石器时代中期就有土著居民繁衍生息在深圳土地上)、1700多年的郡县史、600多年的南头城史、大鹏城史和300多年的客家人移民史。1979年中央和广东省决定成立深圳市。 1980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在深圳市设置经济特区。深圳又称鹏城,自特区成立以来,深圳正如展翅高飞的大鹏,搏击风云,遨游长空,勇往直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深圳 参考资料来源:深圳市政府在线-深圳概况

10,深圳市属于哪个省的

深圳市属于广东省。 深圳,简称“深”,别称“鹏城”,是中国四大一线城市之一,广东省省辖市。 深圳市地处广东省中南部沿海区,东临大亚湾,西接珠江口,北连东莞、惠州两市,南与香港新界接壤。地理坐标按陆地计为北纬22°26′59″至22°51′49″,东经113°45′42″至114°37′21″。深圳市濒临南海,陆域平面形状呈东西宽、南北窄的狭长形。 境内地形复杂,地貌类型多样,属于以丘陵为主,低山、丘陵、台地、阶地、平原相结合的综合地貌区。全市面积1997.47平方千米。深圳经济特区成立于1980年8月,当时是深圳市的一部分,面积327.5平方千米;2010年7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范围扩大至深圳全市。 扩展资料 截至2019年,深圳下辖9个行政区和1个新区: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宝安区、龙岗区、坪山区、龙华区、光明区、大鹏新区。具体介绍以下几个区: 1、福田区位于深圳经济特区中部,是深圳市的中心城区、市委市政府所在地,坐拥中心商务区,属深圳的行政、金融、文化、商贸和国际交往中心。1990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深圳市设立福田区。全区面积78.66平方公里。 2、罗湖区隶属于广东省深圳市,是深圳市的中心城区之一,位于深圳市东部,东起莲塘,与盐田区相邻;西至红岭路,与福田区相连;南临罗湖桥与香港毗邻;北到原特区管理线,与龙岗区横岗、南湾、布吉、坂田及龙华新区民治等地交界。 3、大鹏新区成立于2011年12月30日,是深圳市新成立的功能新区,位于深圳东南部,三面环海,东临大亚湾,与惠州接壤,西抱大鹏湾,遥望香港新界,是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节点。 参考资料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概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