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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安全标志,红标和蓝标的OTC有什么区别

本文目录索引

1,红标和蓝标的OTC有什么区别

1、本质上: 红色“OTC”表示为甲类非处方药;绿色“OTC”表示为乙类非处方药。 2、售卖场所: 红色OTC一般只能在药店买到;绿色OTC除在药店出售外,还可在超市、宾馆、百货商店等处销售。 3、安全性: 绿色“OTC”比红色“OTC”非处方药更安全些。 OTC是英文Over The Counter(“可在柜台上买到的药物”)的缩写,指非处方药。 扩展资料:OTC(Over The Counter)非处方药物,我国卫生部医政司是这样定义的:它是消费者可不经过医生处方,直接从药房或药店购买的药品,而且是不在医疗专业人员指导下就能安全使用的药品,即不需要凭借执业医师或助理医师的处方即可自行选购、使用的药品。 一、由于非处方药可不需医师的指导自行服用,所以非处方药的药品一般具有安全、有效、价廉、方便的特点。有关人士专门将其特点归纳如下: 1、不需医生处方,不在医生指导监督下使用。 2、适应症是患者能自我判断的病症,药品疗效确切,使用方便安全,起效快速。 3、一般能起到减轻病人不适之感,能减轻小疾病初始症状或防止其恶化,也能减轻已确诊的症状或延缓症情的发展。 4、不含有毒或成瘾成分,不易在体内蓄积,不致产生耐药性,不良反应发生率低。 5、在一般条件下储存,质量稳定。 6、不同使用对象的非处方药品规格不同,说明文字通俗易懂,可在标签、说明书的指导下正确使用。 7、otc药品的特点:安全,有效,方便,经济。otc药品投放市场前,都已经过多年的临床检验,并得到消费者的广泛认可。 二、识别处方药: 1、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非处方药的包装必须印有国家指定的非处方药专有标识(OTC)。甲类非处方药标识为红色,乙类非处方药标识为绿色。 2、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规定,进入药品流通领域的非处方药,其相应的忠告语应由企业醒目地印制在药品包装或药品使用说明书上。具体内容为: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书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otc

红标和蓝标的OTC有什么区别

2,哈佛红标和蓝标的区别是什么意思

它们的区别只不过是前脸和后背门造型不一样。至于红标的符合家用,蓝标适用于年轻人,只不过是厂家的宣传策略,实际上应该是厂家对于两种造型难以取舍,拿出来让消费者选择而已 长城汽车旗下很多车型都会分红标和蓝标,其中哈弗H6就是其中之一。车型两者除了内饰外观不同,其它像车身尺寸,动力总成都大致相同,是长城汽车用来定位不同群体而拆分成蓝标和红标进行售卖。所以说,红标代表着时尚大气,蓝标代表着运动激情。

3,药品上的otc标志绿色和红色是什么意思?

OTC是非处方药的意思,OTC绿色标志为甲类处方药,OTC绿色标志是乙类处方药。 OTC(Over The Counter)非处方药物,我国卫生部医政司是这样定义的:它是消费者可不经过医生处方,直接从药房或药店购买的药品,而且是不在医疗专业人员指导下就能安全使用的药品,即不需要凭借执业医师或助理医师的处方即可自行选购、使用的药品。 非处方药是指那些不需要医生处方,可直接在药房或药店中即可购取的药物。 OTC药品颜色分类:红色OTC表示甲类非处方药。绿色OTC表示乙类非处方药。 一般绿色OTC比红色OTC更安全,副作用更小,更易存放。 扩展资料: 我国政府在1996年正式提出药品分类管理,同年由卫生部牵头,七部委共同成立非处方药(OTC)办公室。1998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后,OTC管理工作由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监管司负责。1999年7月22日,我国正式出台《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公布了第一批国家非处方药目录(西药部分和中成药部分),该《管理办法》于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非处方药可不需医师的指导自行服用,所以非处方药的药品一般具有安全、有效、价廉、方便的特点。非处方药的特点: 1、不需医生处方,不在医生指导监督下使用。 2、适应症是患者能自我判断的病症,药品疗效确切,使用方便安全,起效快速。 3、一般能起到减轻病人不适之感,能减轻小疾病初始症状或防止其恶化,也能减轻已确诊的症状或延缓症情的发展。 4、不含有毒或成瘾成分,不易在体内蓄积,不致产生耐药性,不良反应发生率低。 5、在一般条件下储存,质量稳定。 6、不同使用对象的非处方药品规格不同,说明文字通俗易懂,可在标签、说明书的指导下正确使用。 7、otc药品的特点:安全,有效,方便,经济。otc药品投放市场前,都已经过多年的临床检验,并得到消费者的广泛认可。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OTC

4,哪些药品包装上必须印有规定的标志?是哪些标志?

第六章 药品包装的管理 第五十二条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必须符合药用要求,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安全的标准,并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审批药品时一并审批。 药品生产企业不得使用未经批准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 对不合格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使用。 第五十三条 药品包装必须适合药品质量的要求,方便储存、运输和医疗使用。 发运中药材必须有包装。在每件包装上,必须注明品名、产地、日期、调出单位,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 第五十四条 药品包装必须按照规定印有或者贴有标签并附有说明书。 标签或者说明书上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成份、规格、生产企业、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外用药品和非处方药的标签,必须印有规定的标志。 第六章 药品包装的管理 第四十四条 药品生产企业使用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必须符合药用要求和保障人体健康、安全的标准,并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注册。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管理办法、产品目录和药用要求与标准,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制定并公布。 第四十五条 生产中药饮片,应当选用与药品性质相适应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包装不符合规定的中药饮片,不得销售。中药饮片包装必须印有或者贴有标签。 中药饮片的标签必须注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必须注明药品批准文号。 第四十六条 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必须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印制。 药品商品名称应当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

5,哪些药品包装上必须印有规定的标志?是哪些标志?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外用药品和非处方药的标签,必须印有规定的标志。 一、《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暂行)第十四条规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外用药品、非处方药品在其中包装、大包装和标签; 说明书上必须印有符合规定的标志;对贮藏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必须在包装、标签的醒目位置和说明书中注明。 二、《药品管理法》五十四条:“药品包装必须按照规定印有或者贴有标签并附有说明书。标签或者说明书上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成份、规格、生产企业、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 三、《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第九条 药品的标签分为内包装标签与外包装标签。 1、内包装标签与外包装标签内容不得超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品说明书所限定的内容;文字表达应与说明书保持一致。 2、内包装标签可根据其尺寸的大小,尽可能包含药品名称、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规格、贮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企业等标示内容,但必须标注药品名称、规格及生产批号。 3、中包装标签应注明药品名称、主要成分、性状、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症、规格、贮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生产企业等内容。 4、大包装标签应注明药品名称、规格、贮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生产企业以及使用说明书规定以外的必要内容,包括包装数量、运输注意事项或其它标记等。 5、)标签上有效期具体表述形式应为:有效期至×年×月。 6、由于尺寸原因,中包装标签不能全部注明不良反应、禁忌症、注意事项的,均应注明“详见说明书”字样。 扩展资料: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记忆口诀: 1、 麻精一印鉴卡:市级卫生行政部批准发放,报省卫生部备案,抄送市级药局、公安机关。 2、 印鉴卡申请条件:有诊疗科目、有专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有处方资格执业医师、有安全存储设施和管理制度。 3、 印鉴卡有效期:3年3个月。 4、专用账册:5年,效期满后。 5、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批发企业比较:“麻醉和第一类精神药,全国批和区域批两级;全国批国药监批资格,从定点生产企业购买;主要供给各省区域批,供资格医院省药监批; 区域批省药监批资格,从全国批购买,从定点生产企业购买需省药监批;主要供省内资格医院,供跨省医院需国药监批,区域批调剂需省药监备”。 6、 邮寄证明和运输证明均由省药监出具。 7、 医院急需麻精一抢救病人的借用情况报市级药监和卫生部备案。 8、 县级药监监督销毁麻精药品。 9、 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零售连锁零售二类精市级药监批,医师处方保存2年,禁未成年超量无方。 10、麻精一运输证明有效期:一年。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

6,国家规定的药品包装上都需要标有哪些信息?

摘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局令第24号)的规定:
第三章 药品的标签
  第十六条 药品的标签是指药品包装上印有或者贴有的内容,分为内标签和外标签。药品内标签指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的标签,外标签指内标签以外的其他包装的标签。
  第十七条 药品的内标签应当包含药品通用名称、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规格、用法用量、生产日期、产品批号、有效期、生产企业等内容。包装尺寸过小无法全部标明上述内容的,至少应当标注药品通用名称、规格、产品批号、有效期等内容。
  第十八条 药品外标签应当注明药品通用名称、成份、性状、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规格、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贮藏、生产日期、产品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生产企业等内容。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不能全部注明的,应当标出主要内容并注明“详见说明书”字样。
  第十九条 用于运输、储藏的包装的标签,至少应当注明药品通用名称、规格、贮藏、生产日期、产品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生产企业,也可以根据需要注明包装数量、运输注意事项或者其他标记等必要内容。

7,哪些药品包装上必须印有规定的标志?是哪些标志?

1、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外用药品和非处方药品等国家规定有专用标识的,其说明书和标签必须印有规定的标识。
2、国家对药品说明书和标签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药品包装总体介绍:
1、药品包装是指原用适当的材料或容器、利用包装技术对药物制剂的半成品或成品进行分(灌)、封、装、贴签等操作,为药品提供品质保证、鉴定商标与说明的一种加工过程的总称。
2、对药品包装本身可以从两个方面去理解:从静态角度看,包装是用有关材料、容器和辅助物等材料将药品包装起来,起到应有的功能;从动态角度看,包装是采用材料、容器和辅助物的技术方法,是工艺及操作。
3、药品包装按期在流通领域中的作用可分为内包装和外包装两大类。其功能主要有三方面,即保护功能、方便应用和商品宣传。
二、药品包装材料的要求
1、一定的机械性能 包装材料应能有效地保护产品,因此应具有一定的强度、韧性和弹性等,以适应压力、冲击.振动等静力和动力因素的影响。
2、阻隔性能 根据对产品包装的不同要求,包装材料应对水分、水蒸气、气体、光线、芳香气、异味、热量等具有一定的阻挡。
3、良好的安全性能 包装材料本身的毒性要小,以免污染产品和影响人体健康;包装材料应无腐蚀性,并具有防虫、防蛀、防鼠、抑制微生物等性能,以保护产品安全。
4、合适的加工性能 包装材料应宜于加工,易于制成各种包装容器应易于包装作业的机械化、自动化,以适应大规模工业生产应适于印刷,便于印刷包装标志。
5、较好的经济性能 包装材料应来源广泛、取材方便、成本低廉,使用后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容器应易于处理,不污染环境、以免造成公害。
三、药品包装材料分类
Ⅰ类药包材指直接接触药品且直接使用的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
Ⅱ类药包材指直接接触药品,但便于清洗,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经清洗后需要并可以消毒灭菌的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
Ⅲ类药包材指Ⅰ、Ⅱ类以外其它可能直接影响药品质量的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
药包材分类目录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公布。
四、药品包装材料质量管理
药包材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部门应负责产品生产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和检验,受企业负责人直接领导。质量管理部门应配备一定数量的质量管理和检验人员,并有与药包材生产规模、品种、检验要求相适应的场所、仪器、设备。

8,药品包装或标签上印的“OTC”是什么意思?红底、绿底各代表什么?

OTC :非处方药,就是不需要医生的处方,消费者可自行判断购买使用的药物。
非处方药分为甲类和乙类
甲类是红色的 乙类是绿色的甲类otc:只能在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配备执业药师或药师以上技术人员的社会药店,医疗机构药房零售的非处方药。
乙类otc:除了社会药店和医疗机构药房外,还可在经过批准的普通零售商业企业零售的非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