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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投诉

食品有问题打什么电话举报?
食品有问题打什么电话举报?
提示:

食品有问题打什么电话举报?

可以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电话;食品有问题,可以根据食品包装袋上的生产商家的电话先进行索赔或者凭购物小票,到超市进行索赔,如索赔不成,再拨打12315进行投诉!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的规定:不足1000元的可以索赔1000元,是合法的!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食品有问题打什么电话举报?
提示:

食品有问题打什么电话举报?

12315食品流通领域质量安全问题投诉电话。 食品问题怎么投诉: 1、选择微信图标打开,登录个人微信。 2、选择右下角选项我打开;选择支付选项打开。 3、选择城市服务选项打开;找到便民服务,选择其中的举报中心选项打开。 4、选择投诉电话本选项打开;找到产品质量,选择其中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选项后方的拨打热线。 5、点击拨打后,向有关部门如实反映情况,等待处理即可。 问题食品及包括“三无”食品、添加剂超标食品,卫生不过关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假冒伪劣和仿知名品牌的“山寨食品”等假冒伪劣食品。 现实状况 春节期间,过期食品翻新登场、假冒伪劣食品扎堆横行,一些在大城市里几乎无处遁形的问题食品,却在中国各地农村市场上明目张胆、遍地开花,令人堪忧,节后甘肃食药监局率先“出招”,矛头直指农村“问题食品”。 就在人们将目光还聚焦在城市食品安全问题的当下,中国农村正以惊人的速度成为问题食品的“卸货场”。过期食品翻新登场、假冒伪劣食品扎堆横行,一些在大城市里几乎无处遁形的问题食品,却在农村市场上明目张胆、遍地开花,令人堪忧。 当全社会在为农村问题食品惊诧时,沉默的农民早已习惯了高价买假。农村的农民一如既往地沉默,尽管问题食品带来的疼痛,曾经一次又一次地上演过:交通工具和白色家电环保标准提高时,不少不合格商品正在上演下乡惠民戏码。 污染企业因环境恶化遭人人得而诛之时,他们在农村的狡窟轰隆隆地“机器吃人”;问题食品在城里早也找不到落脚地时,会习惯性跑到农村用劣质填饱新需求。

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是多少
提示:

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是多少

投诉举报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12331.一、2011年12月印发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试行)》中,国家食药监局要求各地开通以12331为依托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二、办法规定,12331是全国开通统一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三、除电话外,单位、个人可通过互联网,以信件、传真、或是走访、手机短信等方式,向监管部门反映包括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环节及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等相关违法行为。四、接到举报后,负责的专人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分析,在决定是否受理。所有透死举报的办结期限通常为60个工作日,情况负责的课允许延长,但是最终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资料拓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履行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职责;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保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整合、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实现食品安全信息共享和食品检验等技术资源的共享。第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承担社会责任。第四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公布食品安全信息,为公众咨询、投诉、举报提供方便;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

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是多少
提示:

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是多少

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可以直接拨打消费者投诉热线12315。投诉举报的范围有:1、食品是指供人们食用或者饮用的各种成品和原料,以及传统上既是食品又是中草药的物品,但不包括治疗范围物品。食品安全是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营养要求,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2、预包装食品,是指预定量包装或用包装材料、容器制成的食品。食品添加剂是指为了改善食品的品质、色泽、香气和口感,以及保存和加工技术的需要,添加到食品中的合成或天然物质,包括营养强化剂。违反法律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 (一)收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者、经营者,应当实行首付责任制,先付后得,不得推脱;(二)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有权在赔偿后向生产者追偿;(三)如果是经营者的责任,生产者有权在赔偿后向经营者追偿;(四)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已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时,消费者除赔偿损失外,可以要求生产者或者经营者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五)增加的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过程中,违法实施检查、强制等执法措施,给生产经营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