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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老师沉迷做微商被查处,小学老师做微商被立案查处,如何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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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学老师做微商被立案查处,如何看待老师工作期间做微商?

在工作期间做微商就有一点不可理喻了。每个人都想多赚一些钱让自己的生活过的很好,但是也要分场合。这位小学老师既然选择了当老师,就对孩子们负责任,在工作期间做其他的事情就很过分了。 一、工作期间做其他事情,违反了职业操守。这位老师在工作期间做微商就导致他上课的时候没有状态,他把大部分的时间都花在了做微商上面,就会导致没有时间备课,这样的做法对孩子们是非常不负责任的。老师的责任是非常重大的,他们肩负着每个家庭的希望,每个老师都希望孩子们的学习成绩能够越来越好,但这位老师他的想法很自私,他只想着自己能够多赚一点钱,并没有想这些孩子的事情。这位老师这样的做法也确实不能让我们理解,他可以在私下里做微商,但占用上班时间就是违反了职业操守。即使不是老师是其他的职业,也不能利用上班时间做别的。 二、其他时间做微商,可以理解。老师这个职业大家对他们的要求很严格,如果这位老师不是在上班期间做微商,我还是可以理解的。虽然老师的职位很重要,但他们的工资并不高。特别是这些年轻的教师,没有太长的工作年限,他们的基本工资只能处于中下等的水平,所以这些人有其他赚钱的想法也是正常的。微商是没有时间限制的,这位老师完全可以在下班以后经营自己的朋友圈,这些家长也会分分买单的。 这位老师想多赚钱并没有错,他只是时间选择错误了,对于这样的行为必须要采取最严厉的惩罚。和这位老师有同样行为的教师可能还没被查到,但通过这件事情,他们一定能改变自己的不良作风,认真对待学生。

小学老师做微商被立案查处,如何看待老师工作期间做微商?

2,浙江乐清一小学老师做微商被立案查处,为什么老师不能做生意?

6月29日,浙江乐清一小学的学生家长拿着一沓截图证据材料去到乐清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投诉,接着被立案查处。自2018年年底起,虹桥二小教师王某在网络某交易平台从事微商经营活动,通过推荐产品赚取提成。据说是因为该老师售卖的产品是三无产品且在上班时间都还在开展经营活动,广大师生认为会影响到教学质量,所以不让老师做微商生意。但的确,上级教育部门有明确指示,中小学公办教师不能从事‘微商’等营利性活动。 怎么了,老师就不能赚钱了吗?据悉,2020年2月开始,该老师王某通过微信朋友圈从事一种名为“X教授”减肥产品的网络营销活动。王某在上班时间也开展微商兼职经营活动,部分学生家长由其介绍加入微信购物群或实际购买产品。由于违规从事“微商”经营活动,王某受到立案查处。有人认为,老师做微商会影响到教学质量;家长们如果不买,会担心孩子在学校不受老师待见……个人认为老师是可以做生意的,人人都想赚钱,但是其实可以考虑其它的兼职,毕竟微商的盈利手段主要靠的就是交际圈,一旦老师做起了微商生意,学生家长成了微信群里的生意对象,对老师推荐的产品,家长们如果不买,会担心孩子在学校不受老师待见,买,又没有实际需求,买不买都心累。这不是单纯的微商,是利用学校学生资源获取商业利息,而且工作时间发广告,不管影不影响工作,家长担心是应该的,也是可以理解的。 要是老师的待遇够好,会去做微商么?但是老师为什么要在有正经职业的情况下,还要去做大家都不待见的微商呢?是工作太闲,还是工资的确很少?我有一个朋友就是老师,还是班主任,好像工资一个月也就三千多,现在三千多要养老人小孩真的压力很大,每次一起吃饭,都是在吐槽。的确也是,老师虽然有寒暑假,但是开学的时间每天基本都是从早到晚都在学校,工作时间比很多正常工作的时间长很多很多,每天6+节课还要教案改作业。工作的确也没有大家想的那么简单,教师群体工资普遍不高,每个行业都有难处,大家还是互相多体谅。 不能从事盈利性活动。难道要老师只能做公益?首先得吃饱,怎么吃饱,只能赚钱,没有了其它的生活压力,是不是教学质量自然就会高很多。老师利用上课时间去做微商是老师的不对。但不能阻止老师利用业余时间去做盈利性的事情。在没有影响教学的前提下是不是也要允许他们投资去创造更多的财富改善家庭生活水平呢? 教师、医生等职业本就是道德要求很高的职业,的确也要放下很多名利、金钱...教书育人,这四个字已经重于泰山,所以,对于老师,从古至今人们都是尊敬的,但在社会生存压力这么大的今天,也希望人与人之间多一些信任,多一些体谅,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下,是不是能够宽容一点。

3,在岗教师能不能做微商

教育部却对老师做微商给出了明确指示,那就是坚决杜绝老师做微商,而且让家长们监督,谁要发现老师做微商可以随时举报,教育部会从重处理。当然教育部做出这样的决定也是经过实际教训和深思熟虑后才决定的,因为一些做微商的教师,利用孩子们是自己的学生。 “微商也是商,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明确禁止教师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对教师从事微商的行为我们将坚决制止!” 扩展资料: “孩子老师沉迷于做微商,朋友圈里全是广告,这样的老师还有心思教书吗?”“你看,上午9点正是上课时间,也在购物群里发广告。一天发几十条,老师自己赚钱不亦乐乎,可我们家长心都在颤啊。” 2020年6月29日,几位学生家长拿着一沓微信截图证据材料来到乐清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投诉反映。接到举报后,该组联合市教育局机关纪委迅速行动。经查,自2018年年底起,虹桥二小教师王某(党员)在网络某交易平台从事微商经营活动,通过推荐产品赚取提成。 2020年2月开始,通过微信朋友圈从事一种名为“X教授”减肥产品的网络营销活动。王某在上班时间也开展微商兼职经营活动,部分学生家长由其介绍加入微信购物群或实际购买产品。由于违规从事“微商”经营活动,王某受到立案查处。 原来我只想把一些好东西分享给大家,同时也赚点零花钱,没有想到给学生和家长造成了如此困扰,也影响了教师的声誉实在不应该。今后我一定改正错误一门心思扑在教学工作上。王某表示。上级教育部门有明确指示,中小学公办教师不能从事微商等营利性活动。该组负责人表示。 一则做微商耗时间耗精力费心思,每天发朋友圈打广告,教学方面不上心,甚至授课时也在不停地收发微信,家长会怎么想。 二则微商的盈利手段主要靠的就是交际圈,一旦老师做起了微商生意,学生家长成了微信群里的生意对象,对老师推荐的产品,家长们如果不买,会担心孩子在学校不受老师待见,买的话又没有实际需求,买不买都心累。 为做好“后半篇”文章,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已督促教育部门开展以案示警、以案促改和全市面上自查自纠活动,规范教师队伍从教履职行为,大力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推动“清廉教育”再上新台阶。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小学老师做微商被立案查处。教育部:不能从事“微商”营 参考资料来源:南通市监察委员会-海门教育:发文整治教师“微商”乱象

4,在职教师做微商应该被禁止吗?

解现在的微商已经在朋友中没有什么信誉可讲了,基本上每一个人都是非常讨厌微商的,污染朋友圈的气氛不说,还专门赚朋友的钱。为什么教师做微商就会有这么大的社会反应呢?教师到底哪里错了?小编认为首先,教师这个职业给人的感觉就是非常神圣的,是受人尊敬的职业。为祖国培养未来的希望,然而微商又是人们最讨厌的。这就是为什么教师做微商能激起这么多人的舆论的原因。 在我国教师都是有以下光环的。 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任何事情或政策都是利弊相依的,禁止教师做微商,只不过是利弊权衡的结果。对于教师而言,做微商的确有不少好处;但对于学生、学校乃至中小学教育而言,教师做微商的弊端和害处却是难以承受之重。两弊相权取其轻,两利相权取其重,利弊权衡之下,既然做了教师,就不要再做微商了。相信这也符合大多数人的愿望,毕竟,没有人愿意看到一个成天忙于做微商的老师来教自己的孩子,也没有多少人相信这样的老师能把学生教好。

5,小学老师做微商被立案查处,老师做微商是违法的吗?

老师做微商不是违法的,调查是因为他在上班期间做微商,导致这些家长不放心他教育自己的孩子。 一、上班时间做微商是错误的。这位老师被调查是因为他在工作期间做微商,在早上九点多钟正处于上课和工作期间,这位老师不停地在微信朋友圈刷动态,导致这些家长们觉得这样的老师是没有责任心的,才会举报他。老师的责任要比其他的职业更重大,因为它肩负着每个家庭的未来,所以这些家长对老师们的要求也会更。在看到这位老师在上班期间不停的刷动态,也就意味着他没有把心思放在教学生上面。孩子上小学虽然学习任务不是很紧张,但这些家长也很重视孩子们的学习成绩,他们担心这位老师因为长期忙于微商忽略自己的孩子,所以才会有这样的行为。不管是不是老师都不应该在上班期间都不能做其他的事情,因为我们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教师也有自己的职业操守。 二、想多赚钱不是违法的。老师的职业虽然伟大,但是他们每个月到手的工资并不多,她们的工资只能让自己的家庭过得很稳定,想要过更好的生活是很困难的。所以这些老师私底下做微商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每个人都向往更好的生活,这些老师们也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去改变自己的生活。想赚钱的人都是有梦想的,这位老师私底下做微商也是想多赚一些钱,这个行为绝对不是违法的,只是他在错误的时间里面做了这件事情。 老师虽然不能办课外辅导班,但做其他的事情也没有违反他的职业操守,他只要把这些孩子们的学习成绩提高上去,把自己所会的知识教给这些学生,就完成了他的工作任务。

6,教师做“微商”,该不该制止?你身边有没有做微商的教师?

教师做微商,如果在一般情况下不影响教学的话,我认为这个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教师做微商做到家长群或者孩子的作业群里,这样就不行了。 身为老师做微商的话,你发到群里,你说家长是帮助你还是不帮助你呢?如果不买你这个产品,是家长心里会想老师会不会对自己的孩子不好呢?请老师一定要以教书育人为主要责任。不要拿着孩子和家长来消费。

7,教师是不是不能做微商

教师是不能做微商。 教育部却对老师做微商给出了明确指示,那就是坚决杜绝老师做微商,而且让家长们监督,谁要发现老师做微商可以随时举报,教育部会从重处理。教育部做出这样的决定也是经过实际教训和深思熟虑后才决定的,因为一些做微商的教师,利用孩子们是自己的学生。 在群里发一些东西,家长们为了讨好老师,让老师对自己的孩子多照顾一点,就会抢着买老师推荐的东西,形成了一种很不好的风气,而且有的老师还会强制诱导家长去买一些东西,要是家长不买,孩子在学校就会受到老师的冷落。 其次就是做微商的老师把一些经历都用在了微商上面,孩子们的教学质量就得不到保障,学习成绩也就上不去,这就不是学校和教育部想看到的事情,教育部为了孩子们的教育就直接对老师做微商这件事给出了明确的规定。 扩展资料: 晋江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开展教职员工从事“微商”等营利性活动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违规从事“微商”等营利性活动的教职员工及时纠正整改,未整改的将调查处理。 有群众反映晋江市教育系统少数教职员工无视法规和纪律的约束,从事“微商”等营利性活动,造成不良影响。《通知》要求各单位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进行宣传动员,对照相关规定,对本单位教职工从事“微商”等营利性活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开展自查自纠。 同时对存在违规情形的教职员工逐一进行教育谈话,做好政策解释和宣传工作,要求涉及对象及时纠正整改。对存在问题,且未自行整改的教职员工,由该局、晋江市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调查处理。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公职人员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是法纪明令禁止的行为,教职员工从事“微商”等营利性活动,将严重影响到正常教育教学工作。 甚至在学生家长中造成不良影响,损害教师队伍形象。据介绍,“微商”也是商,属于经营活动,公职人员做“微商”开网店,可能会引发权力寻租等问题。同时,《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有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等六种行为之一的。 视情节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处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视情节给予警告或者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等处分。 晋江市教育局将不定期对各学校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领导、宣传教育、自查自纠、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随时受理举报反映,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对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律依纪处理;对顶风违纪的,从严处理。 记者随后采访部分家长及市民,多数家长及市民表示支持这一新措施,“教师确实不能做‘微商’,这样没心思教学生了”,“有道理,教师应该专心教书育人”。 参考资料来源:泉州政府网-晋江市教育局下发《通知》:教师不许做“微商”

8,教师可以做微商吗?

教师按照学校的规章制度是不可以做微商的,为什么呢?是因为教育部发文禁止教师做微商,因为众所周知,做微商的收益可能远远高于教师的工资,这就会导致许多问题的出现:1.教师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全,花费了时间做微商,那在备课方面所下的功夫可能就会更少,上课效率会降低。2.教师有广泛的人脉,学生就是很好的顾客,有些教师在做微商就会利用学生群发给学生各种链接、商品等,同时也可能诱导家长买,而家长不买的话,有些老师就会在学校对孩子用冷处理手段处置学生。所以作为一名老师最好不要参与微商这种有较大利益纠纷的事件中去。但如果非要做微商的话,教师就要记住不能干扰到学生生活,在一些正规平台上做。

9,教师的哪些行为违背了教师职业道德

教师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以下是这些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二)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三)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   (四)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五)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六)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七)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   (八)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九)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十)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