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视频教程
招投标流程
法律分析:工程招标是指,建设单位对拟建的工程项目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吸引建设项目的承包单位竞争,并从中选择条件优越者来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法律行为。流程一般为:流程一般为:首先要先确认招标资格、招标方式和备案。然后,要邀请厂商,发招标文件,附上图纸和样品。接着,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和资格预审申请书。在公证的主持下当众开标、评标、定标,如果全面符合条件,就会被定为中标人。最后,双方签订承包或交易合同、备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招投标的一般流程
项目招投标流程是先由招标方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然后投标方提交投标文件,参与投标;再由招标方确定合格的投标申请人,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开标、评标与定标;最后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后无异议的,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五条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招标投标具体流程
法律分析:招标投标的具体流程: 一、招标人准备工作:1、项目立项;2、建设工程项目报建招标人,持立项等批文向工程买卖中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挂号报建;3、建设单位招标资历。 二、编制资历预审、招标文件文件:1、编制资历预审文件;2、编制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的编制要求;4、招标有效期招标文件应当根据项目的情况明确招标有效期,不宜过长或过短。执行组织和收购人必须在原招标有效期截止前要求招标人延伸有效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八条 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