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理
土地开发整理总体要求
(十)土地开发整理要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协调统一。严格控制未利用土地开发,规划编制和项目确定都要经过科学论证,凡开发荒山、荒地、荒滩,都应依法办理审批手续;生态退耕地区,要加大平坝区、川地等的基本农田土地整理力度,对具备修建梯田条件的缓坡耕地进行坡改梯改造;水资源不足、土地风蚀沙化严重的地区,要坚持以水定地,以农田整理为重点,努力完善防护林网,增加节水设施,提高土地产出效益,保护生态环境。
(十一)土地开发整理要与农业生产结构调整有机结合。开发整理土地的用途应根据土地适应性和农业生产需要合理确定,最大限度发挥土地效益。凡闲置的土地、未利用地或被破坏的土地,按项目规划设计,开发整理复垦成园地,并经项目验收,认定具备耕作条件的,视作补充耕地,在土地变更调查时按可调整园地统计。在非农建设必须占用时,除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外,仍须按照耕地占补平衡要求实行占一补一。
(十二)加大工矿废弃土地复垦力度。严格坚持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督促责任者履行法定土地复垦义务;制定有效措施,加大土地复垦费收缴力度,增加土地复垦的资金来源;积极开展土地复垦,促进工矿城市优化经济结构和扩大就业。
(十三)坚持鼓励土地整理和复垦的有关政策。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运用土地整理新增耕地指标折抵政策,开展农地整理;运用建设用地指标置换政策,整理农村废弃建设用地;运用复垦土地置换政策,复垦历史遗留的工矿废弃地;运用各项优惠政策,治理自然灾害损毁土地。
(十四)切实加强土地开发整理质量管理。要在项目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工程施工、验收等各环节把好质量关,特别要加强用于补充建设占用耕地的项目质量管理,强化验收工作,确保补充耕地质量与建设占用耕地质量相当。
土地开发整理流程是什么
土地开发整理流程是什么
一、申请立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承担人在论证基础上,提交土地开发整理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是否符合《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年度计划;土地开发的自然资源,社会经济条件,土地利用,基础设施等情况;土地开发限制因素分析和适宜性评价;开发规划方案与建设内容;投资估算及资金渠道;土地开发后利用方式;效益分析;组织实施措施等。土地开发项目,还要提出开发用地申请。
二、审查核实县国土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并到实地核实有关情况,指导开发整理项目承担人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绘出项目区,对符合要求的,则填写开发整理项目呈报表,报县政府,再根据规定,对需上报的逐级上报。土地开发项目,符合要求的,可先行按规定报批开发用地手续。
三、批准立项根据申报项目的面积、资金筹措方式等不同,分为国家、省级、市级、县级批准立项。
四、项目规划设计、投资计划与预算建议根据批准项目建设与投资控制规模、新增耕地率等编制(中央承担的项目由国土部土地整理中心编制,地方承担的项目由省国土部门编制)。
五、项目实施制定实施方案(要包括权属问题)、公告,同时对质量、进度等进行监督。
六、竣工验收项目承担人竣工后要写出自查报告及初验申请交初验部门,初验合格的由初验部门写出申请交终验部门,终验合格的,颁发验收合格证或下发批准文件。
七、成果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权属、地类等进行划分、登记,对开发整理的土地及时加以利用。
八、项目运行管理及评价写出项目运行管理情况及评价报告,将资料整理归档。以上就是为你整理的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具体流程,不知道对你是否有帮助呢?如果你对该问题还有疑问或者你的情况比较复杂,还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随时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