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 乙醇汽油,山东省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办法(2016修正)
本文目录索引
- 1,山东省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办法(2016修正)
-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山东省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办法》的决定(2016)
- 3,国内有哪些省市在使用乙醇汽油?
- 4,《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明确了各级政府哪些大气监管职责
- 5,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2015)
- 6,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山东省海洋专项渔业资源品种管理办法》等18件省政府规章的决定(2004)
- 7,山东的汽油都是乙醇的吗?
- 8,山东是乙醇汽油吗
- 9,有哪些省份用的是乙醇汽油?
1,山东省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办法(2016修正)
第一条 为了调整能源结构,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促进农业生产,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济南、枣庄、泰安、济宁、临沂、德州、聊城、菏泽八个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根据工作需要,省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其他行政区域内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
在前款规定的行政区域内(以下简称推广使用区域)生产、储运、销售、使用车用乙醇汽油以及进行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军队特需、国家储备和特种储备用油,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车用乙醇汽油,是指按照国家标准、用变性燃料乙醇和组分汽油混合形成的清洁型燃料。
本办法所称变性燃料乙醇,是指按照国家标准、加入变性剂后不适用饮用的燃料乙醇。
本办法所称组分汽油,是指用于调配车用乙醇汽油的调合燃油。第四条 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应当遵循定点生产、定向流通、全程监管和高效便民的原则,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的综合管理工作。经济和信息化、公安、财政、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价格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车用乙醇汽油的推广使用工作。
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车用乙醇汽油调配中心建设的规划与指导。第六条 建设车用乙醇汽油调配中心,应当符合国家和省建设规划的要求。
车用乙醇汽油调配中心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调配车用乙醇汽油,并负责统一向推广使用区域内加油站供应。第七条 除国家和省确定的车用乙醇汽油调配中心、变性燃料乙醇生产企业和组分汽油生产企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车用乙醇汽油、变性燃料乙醇和组分汽油的生产或者调配。
国家和省确定的组分汽油生产企业,其产品符合行业标准的,车用乙醇汽油调配中心应当收购。第八条 生产、储运、销售车用乙醇汽油、组分汽油和变性燃料乙醇的,应当遵循有关技术规范,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和计量准确。第九条 推广使用区域内的加油站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时间完成改造。未进行改造或者改造后未达到技术规范要求的加油站,不得销售车用乙醇汽油。第十条 推广使用区域内的加油站,不得销售添加甲醇和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车用汽油燃料。第十一条 车用乙醇汽油的销售价格按照同标号普通汽油价格执行,并实行明码标价。第十二条 车辆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在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前,按照自愿原则对车辆进行清洗。
从事车辆清洗的维修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并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清洗车辆。
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加强对车辆清洗工作的技术指导。第十三条 推广使用区域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强对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相关法律、政策、技术规范及使用常识的宣传,科学引导社会舆论和公众消费。第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生产、储运、销售不合格的车用乙醇汽油、变性燃料乙醇和组分汽油,或者销售添加甲醇和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车用汽油燃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第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擅自提高或者降低车用乙醇汽油销售价格,或者有其他价格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予以处罚。第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擅自从事车用乙醇汽油、变性燃料乙醇和组分汽油的生产或者调配的,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或者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6年1月8日起施行。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山东省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办法》的决定(2016)
一、将第二条修改为:“在济南、枣庄、泰安、济宁、临沂、德州、聊城、菏泽八个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根据工作需要,省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其他行政区域内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
“在前款规定的行政区域内(以下简称推广使用区域)生产、储运、销售、使用车用乙醇汽油以及进行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军队特需、国家储备和特种储备用油,不适用本办法。”二、将第五条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的综合管理工作。经济和信息化、公安、财政、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价格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车用乙醇汽油的推广使用工作。
“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车用乙醇汽油调配中心建设的规划与指导。”三、将第八条修改为:“生产、储运、销售车用乙醇汽油、组分汽油和变性燃料乙醇的,应当遵循有关技术规范,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和计量准确”。四、将第十一条修改为:“车用乙醇汽油的销售价格按照同标号普通汽油价格执行,并实行明码标价。”五、删去第十二条第三款。六、将第十三条修改为:“推广使用区域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强对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相关法律、政策、技术规范及使用常识的宣传,科学引导社会舆论和公众消费。”七、删去第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并将第十六条修改为:“违反本办法,擅自从事车用乙醇汽油、变性燃料乙醇和组分汽油的生产或者调配的,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八、将第十七条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或者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对条文顺序和个别文字作相应调整和修改。
本决定自2016年7月5日起施行。
《山东省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3,国内有哪些省市在使用乙醇汽油?
截止2019年4月12日,国内使用乙醇汽油的省市有辽宁,安徽,山东,黑龙江,吉林。 1、《辽宁省销售和使用车用乙醇汽油规定》业经2004年8月22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 2、《安徽省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管理暂行办法》是一则地方法规,实行时间2005年3月22日。 3、《山东省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办法》经2005年12月2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通过,2006年1月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4号公布。 山东省人民政府于2016年5月10日省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通过了修改《山东省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办法》的决定,自2016年7月5日起施行。 4、《黑龙江省调配和销售车用乙醇汽油暂行规定》是为节约石油资源,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所制定的。 5、《吉林省销售和使用车用乙醇汽油暂行规定》2003年7月10日吉林省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3年8月10日起施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辽宁省销售和使用车用乙醇汽油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安徽省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管理暂行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山东省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黑龙江省调配和销售车用乙醇汽油暂行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吉林省销售和使用车用乙醇汽油暂行规定
4,《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明确了各级政府哪些大气监管职责
《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强化了政府的环境保护责任,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规定了明确的大气监管职责:
(1)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制定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规划,明确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建立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考核机制和分工明确、统筹协调的网格化监管体系,保障资金投入,强化污染防治措施。(第四条)
(2)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按照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工作安排,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的相关工作。(第五条)
(3)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推进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提高绿化率和森林覆盖率,推行绿色交通、绿色建筑,从源头上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自然条件、地理特点和规划发展方向,确定城市功能定位和空气质量控制指标。(第八条)
(4)省人民政府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经济、技术条件,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燃煤燃油质量标准,并可以扩大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实施范围。省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专家对前款规定的标准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适时修订。进行评估、修订时,应当征求公众意见并将评估情况和修订后的标准及时向社会公布。(第九条)
(5)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大气污染防治的需要,确定削减和控制重点大气污染物的种类和排放总量,将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逐级分解、落实到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第十条)
(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向社会公布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第十七条)
(7)省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划定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落实区域联动防治措施。重点区域内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大气污染防治重大事项,推动节能减排、产业准入、落后产能淘汰和重污染天气应对的协调协作,开展大气污染联合防治。(第十八条)
(8)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和重污染天气集中出现的采暖季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推行错峰生产制度。(第十九条)
(9)未达到国家和省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编制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并组织实施。(第二十条)
(10)大气环境质量同比改善的地区,由省人民政府向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发放补偿资金;大气环境质量同比恶化的地区,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缴纳补偿资金。补偿资金应当专项用于大气污染防治。(第二十二条)
(11)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民用散煤管理制度,加强民用散煤质量监督和节能炉具的推广,并制定奖励或者补贴政策,推进清洁煤炭、优质型煤的供应、使用和其他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第二十六条)
(12)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锅炉整治计划,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要求淘汰、拆除燃煤小锅炉、分散燃煤锅炉和不能达标排放的其他燃煤锅炉,并对现有的燃煤锅炉进行超低排放改造。(第二十七条)
(1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合理确定产业布局和发展规模,制定产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严格控制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平板玻璃、建筑陶瓷等工业项目,鼓励、支持现有的工业企业进行技术升级改造。(第三十一条)
(14)城市人民政府应当优化城市功能和路网布局,推广智能交通管理,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事业,倡导绿色、低碳出行,并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发展轨道交通、实施错峰上下班等措施。(第四十条)
(15)省人民政府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一)提升车用燃油质量;(二)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三)推广使用节能环保型和新能源机动车;(四)逐步淘汰高油耗、高排放机动车;(五)其他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的措施。(第四十一条)
(1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防治扬尘污染的需要,划定禁止从事砂、石、粘土开采和加工等易产生扬尘污染活动的区域。(第五十二条)
(17)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农业、林业等部门应当制定农药、化肥减量计划和措施,积极推广缓控释肥等技术,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科学合理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减少农业生产活动产生的大气污染物,防止农业面源污染。(第五十三条)
(18)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发展改革、农业等部门应当制定鼓励政策,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和原料化开发,实现秸秆综合利用。(第五十四条)
(19)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大气污染防治的需要划定区域,禁止露天烧烤、骑墙(窗)烧烤或者为露天烧烤、骑墙(窗)烧烤提供场地。在其他区域内烧烤的,应当使用无烟烧烤炉具。(第五十七条)
(20)设区的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污染防治的需要和当地特点,划定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时段。(第五十九条)
(21)本条例施行前,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条例规定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事项,确定具体负责的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机构,并向社会公布。(第八十条)
5,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2015)
一、对《山东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与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等2件省政府规章予以废止。二、对《山东省国有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等2件省政府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山东省国有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和《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附件:1.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省政府规章
2.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修改的省政府规章
附件1
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省政府规章
6,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山东省海洋专项渔业资源品种管理办法》等18件省政府规章的决定(2004)
一、山东省海洋专项渔业资源品种管理办法
1.将第二条修改为:“凡在我省管辖海域捕捞海蜇、毛蚶、鹰爪虾、魁蚶、增殖对虾和金乌贼等专项品种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我省南部海域亲虾的保护和管理,依照《山东省南部海域亲虾管理办法》办理。”
2.将第七条修改为:“在专项品种保护区内捕捞专项品种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经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向省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县级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缴纳专项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领取捕捞专项品种特许证和标志旗,凭证、旗作业。”
3.将第八条修改为:“外省、市来我省管辖海域捕捞专项品种的单位和个人,应向其所在省、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所在省、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到我省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办理审批手续,按我省规定缴纳专项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领取捕捞专项品种特许证和标志旗。”
4.将第九条第一款修改为:“捕捞专项品种特许证和标志旗,由省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统一印制。”
5.删除第十三条第二款。
6.将第十四条修改为:“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捕捞专项品种特许证的,没收违法所得,吊销特许证,可以并处100元至1000元罚款。
“涂改捕捞专项品种特许证的,吊销特许证,可以并处100元至1000元罚款。”
7.将第十五条修改为:“违反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捕捞专项品种的,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捕捞专项品种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依照《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的规定处以罚款,责令缴纳渔业资源损失赔偿费,并可以没收渔具,吊销特许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渔业资源损失赔偿费,按渔业资源损失程度缴纳。渔业资源损失程度难以确定的,可参照《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规定的罚款数额缴纳:”
8.删除第十七条。
9.删除第十八条。二、山东省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
1.将第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中“营业性射击场”删除,并将第二款修改为:“旅馆业和营业性射击场的治安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删除第十一条。
3.将第十二条改为第十一条并修改为:“举办大型群众、文化体育等涉及公共安全的活动,举办单位应于活动举行日期的30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安全审查。申请安全审查的条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公安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在7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并通知举办单位。逾期不通知的,视为批准。”
4.删除第十五条。
5.将第十六条改为第十四条并修改为:“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举办涉及公共安全的活动,公安机关应责令其补办安全审查手续,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公安机关有权停止其活动。”
6.将第十八条改为第十六条并修改为:“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由公安机关对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下罚款,对负责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其限期整顿。”
7.删除第二十二条。三、山东省渡口管理办法
1.将第六条修改为:“设置或者撤销渡口,应当经渡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征求当地海事管理机构的意见。”
2.将第十六条中的“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字样删除,将第十六条修改为:“渡船应当向当地航运管理部门申领《船舶营业运输证》后,方可从事营运。”
3.删除第二十七条。四、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办法
删除第十六条、第二十九条。五、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办法
将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修改为:“从事健康检查的医疗机构应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证。”六、山东省南部海域亲虾管理办法
1.将第三条修改为:“凡在本省南部海域从事捕捞亲虾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2.删除第十条。
3.将第十一条改为第十条并修改为:“捕捞亲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有效保护措施,提高亲虾成活率。”
4.将第十二条改为第十一条并修改为:“禁止无证、旗捕捞亲虾。”
5.将第十三条改为第十二条,并将第(三)项修改为:“无证、旗捕捞亲虾的,每单船处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7,山东的汽油都是乙醇的吗?
乙醇也俗称酒精,而车用酒精与工业酒精、食用酒精相比最大的区别是水和杂质的含量少,国家标准规定必须小于0.8%。所以车用乙醇出厂时都必须加变性剂,让它从颜色或味道上区别于食用酒精。在我国,车用乙醇出厂前加3%-5%的汽油,让它在味道上区别于食用酒精。而欧洲一些国家则在其出厂前加颜色,如蓝色、红色等。
这次国家发改委统一部署、多个省份争先推广乙醇汽油,是因为改用乙醇汽油对环境和车辆都有好处。一方面,减少有害尾气的排放。因为乙醇汽油含氧量的提高,能够使工况燃烧更充分,从而更有效地降低和减少了有害尾气的排放。据国家汽车研究中心所做的发动机台架试验和行车试验结果表明,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发动机无需改造,动力性能基本不变,尾气排放CO和CH化合物平均减少30%以上。另一方面,消除积炭。因为乙醇汽油的燃烧特性,能有效地消除火花塞、燃烧室、气门、排气管消声器部位积炭的形成,优化工况行为,避免了因积炭的形成而引起的故障,延长部件使用寿命,延长发动机机油的使用时间,减少更换次数。减少油耗。虽然从机理上讲,燃料乙醇热值比汽油热值低,然而,乙醇汽油因加入10%的乙醇,其热值理论上降低了3%,会使动力性能下降,但因乙醇中含氧,使汽油中氧含量增加3.5%,将原汽油不能完全燃烧的部分充分燃烧,使尾气中CO降低33%,从而使油耗相应减少。两者相抵,使总体油耗持平或略有下降。
给爱车喝乙醇汽油,车友需要注意些什么?重点防水。车辆首次改用车用乙醇汽油,应检查油箱是否有水。因为车用乙醇汽油中的乙醇,具有亲水性。积存在油箱底部的水一旦与乙醇汽油混合,造成油品水分超标,会产生不易点火现象,影响发动机的正常工作。
再防杂质。车用乙醇汽油具有较强的清洗作用,在使用初期,会把原来附着在油箱壁上、或沉积在油箱底部的胶质颗粒(指原汽油中所含的物质,在一定条件下所产生的胶化现象)、铁锈等杂质清洗下来,混入油中,由油管吸入油路,造成汽油滤芯、化油器雾化喷嘴、电喷车的喷嘴等被杂质阻塞,从而,造成发动机发抖、加油加不上,损害汽车的加速性能。
乙醇汽油可以和普通汽油混合使用,但不能长时间混用。因为长时间的混用会影响汽车的性能。如果你的车已经长时间混用了乙醇汽油和普通汽油,应该立即检查汽车的相关零件,看有没有问题。
针对车友询问用乙醇汽油需不需要改装车辆的问题,专家表示,乙醇汽油的使用和普通汽油的使用操作是一样的,无论是电喷式或化油器式的任何一款的汽油发动机,都不需要做任何改动,即可正常使用。
在给自己的爱车喝“酒”之前,别忘了以下几道工序。
首先彻底清洗燃油系统和油箱。这是使用乙醇汽油前所必须做的一项工作。否则会在使用过程中因原汽油中垢质脱落堵塞油路而熄火。
其次更换泡沫塑料件、橡胶件。把燃油系统中易变形的泡沫塑料质的油浮子更换为不易变形的不锈钢质或铜质的油浮子;对汽油泵泵膜要及时检查、更换;橡胶垫圈要选用材质好、耐溶涨的,或备足配件,发现有溶涨、变形时,及时更换。调整点火时间和怠速。根据车型车辆的不同特点,对点火时间略做提前调整,一般调整量为2-5度。调整可燃混合气的混合比。适当调浓可燃混合气的混合比,可通过调整进气螺钉提高混合气的浓度,以提高车辆的动力性和经济性。
据了解,目前车用乙醇汽油标号有四种,即E90#、E93#、E95#、E97#。主要都是在汽油标号前加写字母“E”来作为车用乙醇汽油的标号。
8,山东是乙醇汽油吗
节假日准备驾车出行的市民,不仅要注意个人的饮食卫生安全,爱车的汽油选择也得注意。据了解,目前省内济南、泰安等七个城市使用的是乙醇汽油
,相较于在烟台等省内其他城市使用的普通汽油来说,乙醇汽油的价格便宜、污染排放较少。但业内人士也指出,乙醇的溶解性大,油箱、油路中沉淀物较多的老车在使用乙醇汽油容易造成油路不畅。
“我打算国庆节放假的时候去济南旅游,但听说济南的汽油跟烟台的不太一样,里面加有乙醇。不知道这样的汽油能不能直接往车里加?”烟台市民王先生说
,他听说省内有不少城市使用的是乙醇汽油
,和烟台使用的普通汽油不一样,这次准备自驾游去济南,不知道在给爱车加乙醇汽油时需要注意些什么。
中石化烟台分公司相关人员表示,乙醇汽油环保经济,是国家大力推广的一种节能型燃料。但使用普通汽油的汽车在加乙醇汽油时确实需要注意一些问题。比如说
,行驶3万公里以上的汽车,在第一次加车用乙醇汽油时,如果不对汽车油箱和油路进行清洗,就会造成汽车油路堵塞而熄火。即使清洗后,仍有少量杂质进入油箱,在用完第一箱油后,也要对汽车检查清理。如果是行驶里程低于3万公里的新车,在加入乙醇汽油前可以不用清洗油箱和油路。
使用乙醇汽油可有效地降低汽车尾气排放,改善能源结构。汽车使用乙醇汽油后,在油耗不变的情况下,一氧化碳的排放量会下降30%
以上,碳氢化合物的排放量下降10%以上。
据记者了解,目前我国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南、安徽、广西等6省区,山东有7市、湖北有9市、河北有6个地区、江苏有5市是我国强制推广乙醇汽油的地区。其中
,山东省7个城市包括济南、泰安、济宁、枣庄、菏泽、临沂、聊城,这些城市的大部分加油站都是销售乙醇汽油
。
□提个醒
里程表过了3万就得留神
“行驶里程在3万公里以内的新车,可以不必担心乙醇汽油的问题。”本市一家汽车4S店的维修师傅说
,对于行驶里程超过3万公里的“老车”,汽车油箱
、油路在乙醇的清洗下,沉淀的铁锈、污垢等容易溶解
,混入油中
,造成油路不畅。“省内各加油站基本上都备有97号清洁汽油
。”他建议,市民驾车去济南等地可以选择高标号汽油
。“如果油路不算清洁的话,在加乙醇汽油时最好使用燃油清洁剂,这样可以清洁油路和积炭。”本市一家加油站的工作人员说,使用乙醇汽油后,没有完全燃烧的乙醇会和润滑油混合,造成润滑油稀释,因此要缩短更换润滑油的间隔期,保证发动机不受磨损。
小资料
什么是乙醇汽油
乙醇汽油是添加了乙醇的汽油,其标号前加字母E以与普通汽油区分,如普通汽油93#,乙醇汽油93号标注为E93#。长期使用普通汽油的车
,第一次用乙醇汽油时需要用“燃油宝”对油箱进行一下清洗,一般一瓶60毫升的“燃油宝”价格在40元左右。
9,有哪些省份用的是乙醇汽油?
全国使用乙醇汽油地区: 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南、安徽、广西6省; 巴彦淖尔市、乌海市、江苏省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6市; 山东省济南、枣庄、济宁、泰安、临沂、聊城、菏泽7市; 湖北省武汉、襄樊、荆门、随州、孝感、十堰、宜昌、黄石、鄂州9市; 河北省石家庄、保定、邢台、邯郸、沧州、衡水6个地区。 扩展资料: 乙醇汽油使用注意: 自洁清洗特性。 车用乙醇汽油中的乙醇是一种性能优良的有机溶剂,具有较强的溶解清洗特性。有经验的驾驶员及维修人员常用乙醇来清洗化油器。用这种方法科清洗出来的化油器干净、彻底。同样道理,车用乙醇汽油也可以清洗油路、保持油路畅通。 但是车辆在首次使用乙醇汽油时,特别是在使用1—2箱油后,在乙醇汽油的清洗作用下,会将油箱、油路中沉淀、积存的各类杂质(时间越长、杂质积累越多。特别是铁制油箱),如:铁锈、污垢、胶质颗粒等软化溶解下来,混入油中。这些杂质可能会造成油路不畅。 建议:车辆在首次使用车用乙醇汽油时,最好对车辆的油箱及油路的主要部件,如:燃油滤清器、化油器等进行清洁检查或清洗。以保证燃油系统各部件的清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乙醇汽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