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看考云 > 知识库 >

坦白从宽 抗拒从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是什么意思?

本文目录索引

1,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是什么意思?

从字面上理解,“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包含两个方面的政策意义:“坦白”是指嫌疑人如实回答审讯人员的提问,一个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如果主动坦白就会获得从宽处理:“抗拒”则是指不如实回答讯问,如果抗拒不交代,将被从严惩处。

但实际上,这个口号与现行法律规定和法律理念并不相符。按照刑法确立的“罪刑法定原则”,一个人因犯罪所受的处罚,只能与其犯罪事实相适应,面对侦查、审判人员调查时的坦白或抗拒态度,并非犯罪事实,也不当然构成从宽或从严处罚的理由。 《刑法》第67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对自首者,只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言外之意也可以不从轻或减轻处罚。换句话说,坦白并不当然意味着会从宽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和现代司法理念,如果嫌疑人仅仅“抗拒”不说而没有其他法定的从重或加重处罚情节,对“抗拒”者也不能“从严”处罚。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口号的提出,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在当时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基本法律还没有完善的时候,这个口号对于打击犯罪特别是“反革命犯罪”有积极作用。当时新政权成立不久,犯罪较多,社会治安还不稳定,对犯罪嫌疑人实行“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政策,有利于分化瓦解犯罪组织,从快侦破和打击犯罪。 但现在,“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政策的历史背景已经远去,在强调法治的当代社会,程序的正当性和尊重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的原则,使得这一口号已经过时。 现代法治理念承认包括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内的所有人的基本人权,其中一个重要理念就是“不得强迫人们自证其罪”,我国于1998年签署的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也规定:“任何人不受强迫自证其罪”。这个观念其实很简单-人人都有保护自己的心理趋势,即便自己犯了事,也会不自觉地隐瞒或者抗拒不说-这是人类自保的天性,司法应当尊重这种天赋的人权。 说到这个问题,我们不得不提及著名的“米兰达规则”,它的核心内容是指侦查人员必须告知嫌疑人“有权保持沉默”。现在,嫌疑人与被告人的“沉默权”已经被很多国家的法律认可。沉默权的实质,就是尊重人们“不自证其罪”的权利。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是什么意思?

2,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是什么意思?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是中国的一条刑事政策,即对于彻底如实地交代其犯罪事实的犯罪分子要从宽处理,对于拒不如实交代其犯罪事实的,要从严处理。坦白与抗拒,必须以犯罪事实的存在为前提。 坦白从宽是法院或检察院对职务犯罪案件用于量刑的情节认定内容。一般用于警察或律师对于犯罪嫌疑人说的。 没有犯罪事实,交代了也不是坦白,不承认也不叫抗拒。从宽或从严,必须以法律为根据。从宽或从严,只能在法定刑的幅度内酌情适当地从轻处罚或从重处罚,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一律不能超过法定刑的限度。 扩展资料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政策的历史背景已经远去,在强调法治的当代社会,程序的正当性和尊重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的原则,使得这一口号已经过时。 现代法治理念承认包括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内的所有人的基本人权,其中一个重要理念就是“不得强迫人们自证其罪”,我国于1998年签署的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也规定:“任何人不受强迫自证其罪”。 这个观念其实很简单-人人都有保护自己的心理趋势,即便自己犯了事,也会不自觉地隐瞒或者抗拒不说-这是人类自保的天性,司法应当尊重这种天赋的人权。

3,人文是什么意思

人文,是人类文化的简称,是人站在自身或者其它的角度,用自己或别人提出的方法对世界中已知或未知存在的客观事物或现象进行理性的思考而总结出来的符合世界发展规律的又能被大众接受的属于个人主观的知识点。   2008年北京奥运会要提出"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绿色奥运"的口号。科技奥运是说:08年奥运会有含有高科技含量的建筑。 人文奥运是说:中国有五千年的历史文化遗产。 绿色奥运是说:中国将走环保路线在奥运期间和未来。 扩展资料: 人文就是人类文化中的先进部分和核心部分,即先进的价值观及其规范。其集中体现是:重视人,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简而言之,人文,即重视人的文化。 人文,是一个动态的概念。《辞海》中这样写道:“人文指人类社会的各种文化现象”。我们知道,文化是人类或者一个民族、一个人群共同具有的符号、价值观及其规范。符号是文化的基础,价值观是文化的核心,而规范,包括习惯规范、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则是文化的主要内容。 人文是指人类文化中的先进的、科学的、优秀的、健康的部分。 广义讲,泛指文化;狭义讲,专指哲学,特别是美学范畴。 人文分类:文化、艺术、美学、教育、哲学、国学、历史、法律(俗称规矩)。 20世纪,又发生一场新的革命:信息化、知识化、民主化、全球化。人在社会中的地位以及社会本身都在发生根本的改变。人从过去的工具人,经济人,发展到现代的社会人,文化人。 人的价值得到充分承认,人与人的相互交流与认同得到更好的实现,自信、平等和价值感等现代国民素质得到更广泛的提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文

4,人文是什么意思

人文的意思是:人类文化中的先进部分和核心部分,即先进的价值观及其规范。其集中体现是:重视人,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简而言之,人文,即重视人的文化。 引证解释: 1、指礼乐教化。 2、泛指各种文化现象。 示例:孙中山 《民权初步自序》:“会此世运进化之时,人文发达之际,犹未能先我东邻而改造一富强之国家者,其故何也?” 3、人事。指人世间事。 4、习俗,人情。 示例:郭沫若 《我的童年》第一篇:“大约就是因为山水比较清秀的原故罢,一般的人文风尚比起邻近的村镇也觉稍有不同。” 扩展资料: 中国《辞海》中这样写道:“人文指人类社会的各种文化现象。”我们知道,文化是生物在其发展过程中逐步积累起来的跟自身生活相关的知识或经验,是其适应自然或周围环境的体现。 因此,具体到人类社会当中,文化不仅包含了人们外在的的衣、食、住、行,还包含了人们的内在的心理、意识或者说思维活动。 延伸解释: 1、人文精神 是一种普遍的人类自我关怀,表现为对人的尊严、价值、命运的维护、追求和关切,对人类遗留下来的各种精神文化现象的高度珍视,对一种全面发展的理想人格的肯定和塑造。 而人文学科是集中表现人文精神的知识教育体系,它关注的是人类价值和精神表现。从某种意义上说,人之所以是万物之灵,就在于它有人文,有自己独特的精神文化。 2、人文景观 又称文化景观,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为了满足一些物质和精神等方面的需要,在自然景观的基础上,叠加了文化特质而构成的景观。 人文景观,最主要的体现即聚落,还包括服饰、建筑、音乐等。建筑方面的特色反映为城堡、宫殿,以及各类宗教建筑景观,具有历史性。 3、人文情怀 是一种普遍的人类自我关怀,表现为对人的尊严、价值、命运的维护、追求和关切,对人类遗留下来的各种精神文化现象的高度珍视,对一种全面发展的理想人格的肯定和塑造; 而人文学科是集中表现人文精神的知识教育体系,它关注的是人类价值和精神表现。从某种意义上说,人之所以是万物之灵,就在于它有人文,有自己独特的文化。 4、人文关怀 人文关怀,一般认为发端于西方的人文主义传统,其核心在于肯定人性和人的价值。要求人的个性解放和自由平等,尊重人的理性思考,关怀人的精神生活等。 在思想政治工作视野中,人文关怀是指尊重人的主体地位和个性差异,关心人丰富多样的个体需求,激发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文

5,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管理学角度分析

从字面上理解,“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包含两个方面的意义:“坦白”是指嫌疑人如实回答审讯人员的提问,一个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如果坦白交代就会获得从宽处理:“抗拒”则是指不如实回答讯问,如果抗拒不交代,将被从严惩处。
现代法律要求凭证据定罪,这个口号与现行法律规定和法律理念并不相符。按照刑法确立的“罪刑法定原则”,一个人因犯罪所受的处罚,只能与其犯罪事实相适应,面对侦查人员调查时的坦白或抗拒态度,并非犯罪事实,也不当然构成从宽或从严处罚的理由。 《刑法》第67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对自首者,只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言外之意也可以不从轻或减轻处罚。换句话说,坦白并不当然意味着会从宽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和现代司法理念,如果嫌疑人仅仅“抗拒”不说而没有其他法定的从重或加重处罚情节,对“抗拒”者也不能“从严”处罚。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政策的背后,其实就是“有罪推定”原则:被抓了一定是有罪的,有罪的就必须老实招供,否则便是抗拒,就得从严惩处。这与现在司法文明所倡导的“无罪推定”是南辕北辙的。“无罪推定”是保障被讯问人基本权利和人身自由的前提,只有在“无罪推定”的原则下,被讯问人才有权保持沉默,而由检控机关负责举证。所以,放弃“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标志着“无罪推定”已正式取代“有罪推定”,成为内地司法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
管理学上讲合法、效率和功效。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才心理教育,其实管理是要工具的,不能无依据执行。

6,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从字面上理解,“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包含两个方面的政策意义:“坦白”是指嫌疑人如实回答审讯人员的提问,一个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如果主动坦白就会获得从宽处理:“抗拒”则是指不如实回答讯问,如果抗拒不交代,将被从严惩处。

但实际上,这个口号与现行法律规定和法律理念并不相符。按照刑法确立的“罪刑法定原则”,一个人因犯罪所受的处罚,只能与其犯罪事实相适应,面对侦查、审判人员调查时的坦白或抗拒态度,并非犯罪事实,也不当然构成从宽或从严处罚的理由。 《刑法》第67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对自首者,只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言外之意也可以不从轻或减轻处罚。换句话说,坦白并不当然意味着会从宽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和现代司法理念,如果嫌疑人仅仅“抗拒”不说而没有其他法定的从重或加重处罚情节,对“抗拒”者也不能“从严”处罚。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口号的提出,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在当时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基本法律还没有完善的时候,这个口号对于打击犯罪特别是“反革命犯罪”有积极作用。当时新政权成立不久,犯罪较多,社会治安还不稳定,对犯罪嫌疑人实行“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政策,有利于分化瓦解犯罪组织,从快侦破和打击犯罪。 但现在,“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政策的历史背景已经远去,在强调法治的当代社会,程序的正当性和尊重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的原则,使得这一口号已经过时。 现代法治理念承认包括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内的所有人的基本人权,其中一个重要理念就是“不得强迫人们自证其罪”,我国于1998年签署的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也规定:“任何人不受强迫自证其罪”。这个观念其实很简单-人人都有保护自己的心理趋势,即便自己犯了事,也会不自觉地隐瞒或者抗拒不说-这是人类自保的天性,司法应当尊重这种天赋的人权。 说到这个问题,我们不得不提及著名的“米兰达规则”,它的核心内容是指侦查人员必须告知嫌疑人“有权保持沉默”。现在,嫌疑人与被告人的“沉默权”已经被很多国家的法律认可。沉默权的实质,就是尊重人们“不自证其罪”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