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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辽宁高校_辽宁科技大学2022年招生人数

辽宁科技大学2022年招生人数
辽宁科技大学2022年招生人数
提示:

辽宁科技大学2022年招生人数

辽宁科技大学始建于1948年,1949年组建鞍山工业专门学校,1950年改为东北工学院鞍山分院,1958年升格为本科层次的鞍山钢铁学院,1998年由冶金工业部划转为辽宁省政府,实行中央和地方共建、以辽宁省管理为主的体制。经教育部批准,2002年更名为鞍山科技大学,2006年更名为辽宁科技大学。 建校70余年来,学校已发展成为以工学为主,理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艺术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2007年学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优秀成绩。学校坚持“创新为先、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办学理念,逐步形成“坚持既为冶金行业服务,又为辽宁地方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办学定位,打造出“立足冶金,校企合作,注重实践,培养踏实肯干、适应发展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办学特色,持续深化内涵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国家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许多校友已经成为企事业单位的技术拔尖人才、学术带头人和管理骨干。五矿、宝武钢铁、鞍钢、河钢、宝钢、包钢等国有企业均有我校毕业生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等重要职务。【摘要】 辽宁科技大学2022年招生人数【提问】 【回答】 【回答】 【回答】 辽宁科技大学始建于1948年,1949年组建鞍山工业专门学校,1950年改为东北工学院鞍山分院,1958年升格为本科层次的鞍山钢铁学院,1998年由冶金工业部划转为辽宁省政府,实行中央和地方共建、以辽宁省管理为主的体制。经教育部批准,2002年更名为鞍山科技大学,2006年更名为辽宁科技大学。 建校70余年来,学校已发展成为以工学为主,理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艺术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2007年学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优秀成绩。学校坚持“创新为先、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办学理念,逐步形成“坚持既为冶金行业服务,又为辽宁地方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办学定位,打造出“立足冶金,校企合作,注重实践,培养踏实肯干、适应发展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办学特色,持续深化内涵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国家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许多校友已经成为企事业单位的技术拔尖人才、学术带头人和管理骨干。五矿、宝武钢铁、鞍钢、河钢、宝钢、包钢等国有企业均有我校毕业生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等重要职务。【回答】 是很好的学校 希望多您有帮助【回答】

辽宁科技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提示:

辽宁科技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全称):辽宁科技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千山路185—1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84万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5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3平方米;生师比18.4:1;专任教师1164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6.5%;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9531.7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6331.8元;图书178万册,生均图书73.8册。

  二、招生计划安排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学校招生计划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国家发展战略、行业发展趋势和区域协调发展需要及各省份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就业情况、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2.预留计划比例和使用原则:不设预留计划。

  3.有语种限制的专业: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数据计算及应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音乐表演、表演、动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冶金工程专业,学校外语课程原则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4.我校招生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5.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选考科目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三、专业设置

  本科专业设置如下: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内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辽宁科技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具体按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规定执行。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学费标准已在“三、专业设置”表中具体列明。各专业实际收费标准按辽宁省发改委最新审批的收费标准执行。住宿费:1000—1200元/年。

  2.学费和住宿费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依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3.奖助学贷等助学措施

  国家(省政府)奖学金:由中央政府(省政府)设立,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学生,奖励标准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5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省和市三级政府共同出资设立,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省属学校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全部由省以上财政负担。资助标准为一等助学金4400元/年、二等助学金2750元/年。

  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标准:一等3000元/年;二等1500元/年;三等1000元/年。

  校外奖助学金:学校设立董事会奖学金等20余项校外奖助学金,奖励标准:1000-10000元/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8000元/年。学校可为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具体实施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1.在本校同批次录取;

  2.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俄罗斯利佩茨克国立技术大学合作举办冶金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达到我校毕业要求者颁发辽宁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辽宁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在符合俄罗斯利佩茨克国立技术大学入学条件前提下,可自愿选择申请赴俄罗斯利佩茨克国立技术大学攻读第四学年课程。符合该校学位授予条件者,同时授予利佩茨克国立技术大学冶金学学士学位证书。

  七、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具体按各省招生考试部门的要求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3.院校志愿及录取办法

  普通类: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省份及批次,学校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省份及批次,在德、体条件合格的情况下,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录取省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省份及批次,学校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录取。

  艺术类:学校艺术类各专业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如在辽宁省招生的动画、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表演、音乐表演等专业采用辽宁省统考成绩并执行辽宁省统一投档原则,在本科批第一阶段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我校招生的艺术类专业使用生源所在省(区、市)组织的相应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要求考生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目统考(联考)成绩合格,符合考生所在省(区、市)艺术类投档条件。

  辽宁省按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报考我校的考生,所报专业对应的本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类别、统考专业、专业方向、成绩专门化等需满足下列具体要求:动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对应省统考类别为美术类,统考专业为美术类,专业方向为美术类,成绩专门化要求为美术类。音乐表演专业对应省统考类别为音乐舞蹈类,统考专业为音乐表演,专业方向为声乐演唱,成绩专门化要求为流行、美声、民声。表演专业对应省统考类别为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专业为表演,专业方向为表演,成绩专门化要求为表演。

  其他省份按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联考)成绩报考我校的考生,所报专业对应的本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类别、统考专业、专业方向、成绩专门化等,以所在省份招生考试部门的规定执行。

  4.高职升学:考生取得录取资格,考试总成绩(统考科目、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成绩总和)达到省规定录取分数线,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录取。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高职升学考生依次按照数学(思政)、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退役士兵高职升学、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高职升学考生的录取工作按辽宁省招考办相关政策执行。

  5.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我校在录取中执行各生源省份招考部门关于高考加分政策。

  6.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

  普通类:按考生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采取分数优先方式安排专业;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成绩或相关科目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招生省份有明确规定的除外,以招生省份的录取规定为学校录取原则)。

  在各专业录取时,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

  在第一批、第二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且不分文理的省份,将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等级性考试3门科目中成绩、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在第三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统一录取模式的批次或阶段,考生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志愿顺序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其他省份各专业录取时,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理工类专业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文史类专业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中外合作办学冶金工程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调剂录取填报普通学费专业志愿的考生。

  艺术类:所有艺术类专业均实行在有专业志愿情况下“分数优先”办法录取,报考考生须专业课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以上,符合我校的录取条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择优录取,有专业志愿优于调剂志愿。

  在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相关科目的比较顺序是艺术理或选择物理学科专业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艺术文或选择历史学科专业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

  我校艺术类专业所在招生省份有统一的录取规定及原则与上述学校录取原则不一致时,以招生省份的原则为我校的录取原则。

  有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省份在征集志愿录取时,按照有关省份招生部门的规定执行。

  7.违规考生的处理

  入学后,经复查有违反招生规定或舞弊行为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8.联系电话、网址

  招生咨询电话:0412-5929092/6

  电子邮件:a5929096@126.com

  网址: http://www.ustl.edu.cn

辽宁理工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提示:

辽宁理工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辽宁理工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锦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昆明街2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高校)

  4.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9.6万平方米(约合593.4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5.1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6平方米;生师比20.7:1;专任教师279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71.7%;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141.5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4767.2元;图书59.6万册,生均图书68.6册。

  二、招生计划安排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各专业就业情况及符合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特色学科、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安排各专业招生计划。无预留计划。

  2.外语语种说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入学后将有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教学,建议其他外语语种考生慎报。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英语专业只安排英语授课,日语专业只安排英语、日语授课,其他外语语种考生慎报。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3.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学校各专业招生对男女生无比例要求。

  4.在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选考科目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学校招生计划要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理工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理工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理工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已经在“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具体列明。

  根据宿舍条件不同,住宿费每人每年按3500-5500元不等。按照学校管理的要求,以实际分配的宿舍标准为准。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二等2750元/生/年,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二等、三等。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协助做好学生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手续的办理及发放工作,按国家、省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及发放工作,做好学生勤工助学岗位推荐及管理工作,做好社会爱心资助评选工作。

  对于孤儿大学生和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学校按照相关文件政策要求,减免部分学费及宿费。

  六、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和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均设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学校按照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批次、投档录取模式及规则进行录取。

  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未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批次: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体育类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辽宁省在体育类本科批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体育类无外省招生计划。

  艺术类环境设计专业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其他省份以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批次、投档录取模式进行录取。

  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各专业对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2021年我校无“3+3”模式高考改革省份,“3+1+2”模式高考改革省份的首选科目要求在“三、专业设置说明”中已说明,所有专业的再选科目要求,均不提科目要求。辽宁省2021年实行新高考改革,我校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相关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普通类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专业安排:

  对于进档考生,我校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

  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生源省份招考办文件的要求录取。若生源省份招考办文件未明确要求的,我校(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历史”顺序;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综合”、“物理”顺序)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不分文理或者高考改革省份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科之和”、“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总分”由高到底排序择优录取;通过以上方式排序后仍同分,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

  (2)体育类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专业安排:

  体育类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只在辽宁省招生,我校只认定辽宁省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

  对于进档考生,高考及体育统考成绩分别达到辽宁省体育类文化课、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控制分数线以上,以分数优先为原则,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7.5+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艺术类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专业安排:

  艺术类环境设计本科专业在辽宁省、河北省招生。

  辽宁省及河北省考生需参加所在省艺术类统考,并达到所在省规定的艺术类文化课本科最低控制线和艺术类(美术类)统考专业课合格分数线,以分数优先为原则,辽宁省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艺术类专业课成绩(统考),从高到低录取。河北省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从高到低录取。

  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课”、“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6-60860886086099

  网址: http://www.lise.edu.cn/

辽宁理工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
提示:

辽宁理工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

您好,辽宁理工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如下:一、学校自然情况1.高校名称:辽宁理工学院2.办学地点及校址:锦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昆明街2号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高校)4.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5.办学形式:全日制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9.6万平方米(约合593.4亩);生师比20.6:1;专任教师263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4.4%;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906.6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915.4元;图书68万册,生均图书82册。二、招生计划安排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各专业就业情况及符合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特色学科、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安排各专业招生计划,无预留计划。2.外语语种说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入学后将有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教学,建议其他外语语种考生慎报。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日语专业只招收英语、日语考生。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3.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学校各专业招生对男女生无比例要求。4.在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选考科目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学校招生计划要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摘要】
辽宁理工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提问】
您好,辽宁理工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如下:一、学校自然情况1.高校名称:辽宁理工学院2.办学地点及校址:锦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昆明街2号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高校)4.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5.办学形式:全日制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9.6万平方米(约合593.4亩);生师比20.6:1;专任教师263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4.4%;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906.6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915.4元;图书68万册,生均图书82册。二、招生计划安排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各专业就业情况及符合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特色学科、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安排各专业招生计划,无预留计划。2.外语语种说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入学后将有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教学,建议其他外语语种考生慎报。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日语专业只招收英语、日语考生。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3.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学校各专业招生对男女生无比例要求。4.在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选考科目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学校招生计划要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回答】

辽宁本科大学都有哪些
提示:

辽宁本科大学都有哪些

辽宁本科大学有辽宁大学、大连理工大学、沈阳理工大学、沈阳航空航天大学、东北大学等。 1、辽宁大学 辽宁大学是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辽宁省一流大学重点建设高校。辽宁大学有沈阳崇山、沈阳蒲河区,辽阳武圣等3个校区,占地面积2190亩,校舍建筑面积89.44万平方米。 2、大连理工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坐落于大连,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学校设有大连凌水、开发区、盘锦等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357.1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88.25万平方米;设有6个学部,21个独立建制的学院、教学部,3个专门学院和1所独立学院,共开设91个本科专业。 3、沈阳理工大学 沈阳理工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学校占地面积113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44.4万平方米,设有16个学院(系、部),58个本科专业,拥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有1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个专业学位授权点。 4、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是一所以航空宇航为特色,以工为主,包含工、理、文、经、管等多科性高等院校,学校占地1731亩,建筑面积84.3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22.80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91亿元;下设26个教学、科研单位。 5、东北大学 东北大学,坐落于辽宁省沈阳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含分校在内,学校占地总面积25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80万平方米;有教职工4473人,其中专任教师2792人。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辽宁大学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大连理工大学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沈阳理工大学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东北大学

辽宁本科大学排名
提示:

辽宁本科大学排名

辽宁本科大学排名: 1、辽宁大学 2、大连理工大学 3、沈阳工业大学 4、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5、沈阳理工大学 6、东北大学 7、辽宁科技大学 8、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9、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10、沈阳化工大学 11、大连交通大学 12、大连海事大学 13、大连工业大学 14、沈阳建筑大学 15、辽宁工业大学 16、沈阳农业大学 17、大连海洋大学 18、中国医科大学 19、锦州医科大学 20、大连医科大学 21、辽宁中医药大学 22、沈阳药科大学 23、沈阳医学院 24、辽宁师范大学 25、沈阳师范大学 26、渤海大学 27、鞍山师范学院 28、大连外国语大学 29、东北财经大学 30、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31、沈阳体育学院 32、沈阳音乐学院 33、鲁迅美术学院 34、沈阳大学 35、大连大学 36、辽宁科技学院 37、辽宁警察学院 38、沈阳工程学院 39、辽东学院 40、大连民族大学 41、营口理工学院 42、辽宁对外经贸学院 43、辽宁理工职业大学 44、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 45、沈阳工业大学工程学院 46、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北方科技学院 47、沈阳工学院 48、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 49、大连科技学院 50、沈阳城市建设学院 51、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 52、锦州医科大学医疗学院 53、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 54、辽宁理工学院 55、大连财经学院 56、沈阳城市学院 57、大连艺术学院 58、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 59、辽宁何氏医学院 60、沈阳科技学院 61、大连东软信息学院 62、辽宁财贸学院 63、辽宁传媒学院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全国高等学校名单 专业老师在线权威答疑 zy.offercomi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