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分数线2023年_湘潭大学2021年高考录取分数线
湘潭大学2021年高考录取分数线
2021年湘潭大学普通类分数线为553;中外合作办学分数线为545分。 湘潭大学在各省份的分数线介绍如下: 1、2021年湘潭大学在河南文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600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6776。 2、2021年湘潭大学在福建物理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74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18613。 3、2021年湘潭大学在湖南历史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73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5189。 4、2021年湘潭大学在安徽理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66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29958。 5、2021年湘潭大学在重庆历史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59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8777。 6、2021年湘潭大学在甘肃文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52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2045。 湘潭大学最好专业介绍如下: 1、金融学专业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证券、投资、保险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相关业务的基本训练,具有金融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 2、物理学专业 本专业培养把握物理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及实验技能,获得进行科学研究的初步练习,能在高等和中等学校进行物理学教学的教师、教育科研人员和其他教育工作者。 3、会计学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和会计学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会计实务以及教学、科研方面丁作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级专门人才。
湘潭大学2023年高考录取分数线
湘潭大学2023年高考录取分数线如下: 历史类第四组是563分,法学专业是570分的录取线,最高是586分,这当中韶峰班在湖南招十个人,历史类第五组是556分的录取线。 物理类第八组是562录取线,第七组是553分录取线,第十八组地方专项也是553分录取。湘潭大学2023年录取成绩分数线是582。 学校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8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3个;有1个国家应用数学中心,1个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有1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以上数据出自大学路网。 学校学科及学校师资: 学校学科: 现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5个湖南省国内一流建设学科,10个湖南省国内一流培育学科;有1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9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1个、省级1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1个、省级23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8个,12个专业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学校师资: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645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比例超过76%;有留学经历的教师达25%。汇聚了包括中国工程院双聘院士5人,海外高层次人才1人,“万人计划”人选4人,“长江学者”6人,国家杰青、优青基金获得者4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人。 全国模范教师4人,全国优秀教师5人,国家教学名师3人,冯康科学计算奖获得者1人,全国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2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1人,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1人,全国专利信息领军人才1人,第二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等一大批高水平师资和科研队伍。
湘潭大学研究生分数线
湘潭大学研究生分数线是582。 2022年湘潭大学考研报录比已经公布,学校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460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460人。更多湘潭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报名录取的统计信息如下:湘潭大学2022年计划招生全日制学术性硕士研究生146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39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学校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8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3个;有1个国家应用数学中心,1个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有1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9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1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具有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荐资格;具有招收港、澳、台学生与外国留学生资格。
湘潭大学录取分数
湘潭大学录取分数如下:1、湖南湘潭大学(普通本科批文)最低录取分数线为:物理570分、历史563分;2、湖南湘潭大学(国家特殊计划本科立项)最低录取分数线为:物理554分、历史554分;3、湖南湘潭大学(地方特色专业本科立项)最低录取分数线为:物理553分、历史554分;4、湖南湘潭大学最低录取分数线(中外合作办学或国际项目本科批文):物理536分。湘潭大学2022年在外省市的录取分数线如下:1、河南省最低录取分数线(一批普通本科生)为:理科577分、文科566分;2、河南省(一批高收费本科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为:理科561分;3、云南省最低录取分数线(一批普通本科生)为:理科562分、文科616分;4、黑龙江省(一批普通本科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为:理科497分、文科517分;5、新疆最低录取分数线(一批普通本科生)为:理科458分、文科492分。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是指高校通过国家教育考试或者国家认可的入学方式选拔录取本科、专科学生的活动。高校、高级中等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高中)、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考生等,在高校招生工作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家高等教育招生管理规定的行为认定及处理,适用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