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20是什么?
202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文又称之为“2020通则”,下同),是国际商会(ICC)根据国际货物贸易的发展对《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修订版本,于2019年9月10日公布,2020年1月1日开始在全球范围内实施。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是一套国际商会关于国内外贸易术语使用的通则,旨在便利全球贸易活动,避免世界各地贸易商之间不同做法和不同法律解释对国际贸易的阻碍。 在买卖合同中使用Incoterms中的术语可以帮助简化并明确国际贸易体系下买卖双方有关货物交付、运输及清关手续方面的某些合同义务,为企业的贸易行为提供指导性和可预测性,并减少法律纠纷风险。 2020具体主要修订如下: 一、将DAT改为DPU。 2010年通则,DAT(delivered at terminal)由卖方在指定港口或目的地运输终端(如火车站、航站楼、码头)将货物卸下完成交货;2020年通则,DPU(delivered at place Unloaded)由卖方将货物交付至买方所在地可以卸货的任何地方,而不必须是在运输终端,但要负责卸货,承担卸货费。 二、CIP和CIF关于保险的规定。 2020年通则对CIF和CIP中的保险条款分别进行了规定,CIF术语下,卖方只需要承担运输最低险(平安险),但是买卖双方可以规定较高的保额;而CIP术语下,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卖方需要承担最高险(一切险减除外责任),相应的保费也会更高。 也就是说,在Incoterms2020中,使用CIP术语,卖方承担的保险义务变大,而买方的利益会得到更多保障。 三、FCA术语下附加已装船提单。 在FCA术语下,买卖双方可以约定,买方可指示其承运人在货物装运后向卖方签发已装船提单,然后卖方有义务向买方提交该提单。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20是什么?
国际商会。 202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文又称之为“2020通则”,下同),是国际商会(ICC)根据国际货物贸易的发展对《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修订版本,于2019年9月10日公布,2020年1月1日开始在全球范围内实施。 相关介绍: 国际贸易术语(Trade Terms of International trade),又称价格术语。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所承担的义务,会影响到商品的价格。 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逐渐形成了把某些和价格密切相关的贸易条件与价格直接联系在一起,形成了若干种报价的模式。 每一模式都规定了买卖双方在某些贸易条件中所承担的义务。用来说明这种义务的术语,称之为贸易术语。 贸易术语所表示的贸易条件,主要分两个方面:其一,说明商品的价格构成,是否包括成本以外的主要从属费用,即运费和保险;其二,确定交货条件,即说明买卖双方在交接货物方面彼此所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的划分。 贸易术语是国际贸易中表示价格的必不可少的内容。开报价中使用贸易术语,明确了双方在货物交接方面各自应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说明了商品的价格构成。从而简化了交易磋商的手续,缩短了成交时间。 由于贸易术语对规定买卖双方应该承担的义务,作了完整而确切的解释,避免了由于对合同条款的理解不一致和履约中可能产生的争议。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与2010的主要区别?
《2010通则》与《2000通则》相比主要区别如下: 1、贸易术语的数量由原来的13种变为11种。 2、删除INCOTERMS2000中四个D组贸易术语,即DDU(DeliveredDutyUnpaid)、DAF(DeliveredAtFrontier)、DES(DeliveredExShip)、DEQ(DeliveredExQuay) 3、新增加两种D组贸易术语,即DAT(DeliveredAtTerminal)与DAP(DeliveredAtPlace)。 4、贸易术语分类由四级变为两类。 5、使用范围的扩大至国内贸易合同。 6、电子通信方式被2010通则赋予完全等同的功效。 扩展资料 具体变化: 1、使用指南 每一种2010通则中的术语在其条款前面都有一个使用指南。指南解释了每种术语的基本原理:何种情况应使用次术语;风险转移点是什么;费用在买卖是如何分配的。这些指南并不是术语正式规则的一部分:它们是用来帮助和引导使用者准确有效地为特定交易选择合适的术语。 2、电子通讯 通则的早期版本已经对需要的单据作出了规定,这些单据可被电子数据交换信息替代。不过2010通则赋予电子通讯方式完全等同的功效,只要各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或者在使用地是惯例。在2010的生命期里,这一规定有利于新的电子程序的演变发展。 3、保险 2010通则是自全协会货物保险条款修改以来的第一个版本,这个最新版本在所修改内容中充分考虑了这些保险同款的变动。 2010通则在涉及运输和保险合同的A3/A4条款中罗列了有关保险责任的内容,原本它们属于内容比较泛化而且有着比较泛化标题“其他义务”的A10/B10款。在这方面,为了阐明当事人的义务,对A3/A4款中涉及保险的内容作出修改。 4、有关安全的核准书及这种核准书要求的信息 如今对货物在转移过程中的安全关注度很高,因而要求检定货物不会产生因除其自身属性外的原因而造成对生命财产的威胁。因此,在各种术语的A2/B2和A10/B10条款内容中包含了取得或提供帮助取得安全核准的义务,比如货物保管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百度百科-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