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扣工资
公司克扣员工工资应该怎么办
与公司协商。公司扣工资的,一般要说明扣工资的理由,通常是所依据的相关规章制度,但前提是这个相关规章制度是已经过事前公开公示,否则,公司属于无正当理由克扣工资,属于无理的违法行为,职工可以要求公司全额支付工资及相应利息损失。如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协助处理解决。如仍未解决的,可以至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处理解决。如劳动仲裁生效后,公司拒绝执行并拒付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用人单位一般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此外,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
公司随意克扣员工工资应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一、据理力争 在矛盾只是发生在公司与你之间,且你认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应当据理力争。 1、理清工资计算与发放的依据,让克扣工资的情况明明白白的显示出来 2、询问克扣工资的原因 3、你本人要清楚,工资我国法律规定:工资是不可以扣、罚的。工资一般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固定工资,根据出勤天数计发,不得克扣,即使是做错了事也是不可以克扣的另一部分为奖金部分,可以根据个人的工作表示决定给多或给少。如果是双方约定了固定工资的则即使做错了事,也是不可以扣工资的,那些因为员工违纪、提前辞职原因不扣发工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二、投诉、举报 对地企业克扣工资,员工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进行投诉: 1、打劳动保障热经12333投诉,这个电话全国统一,投诉时需要实名投诉,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号码、姓名。你可以多打几次进行投诉 2、到当地劳动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这些机构是专业处理劳资纠纷的,他们会上门查处克扣工资的违法行为。 三、劳动仲裁 若公司可以说明不是克扣工资,是依法计算只是由于出勤、双方约下的奖金方面的原因而减发工资的,则以上机构是不会处理的。在这种情况下,你若认为公司确为克扣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不需要考虑太多,劳动仲裁对于劳动者来说需要提交的资料是很简单的。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的基本资料(工商注册打印) 3、劳动合同 4、填写劳动仲裁申请书,说明你认为克扣了工资的理由。这个你只需要说明,不需要举证的,是否克扣工资是应当由单位证明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公司克扣员工工资应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公司克扣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向劳动局申请仲裁。用人单位拖欠或者不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员工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作出支付令,要求用人单位足额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及时支付,逾期未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依法发出支付令,要求用人单位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依法发出支付令,要求用人单位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拖欠和克扣工资的法律后果
法律分析:民事责任: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用人单位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行政责任: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合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拖欠工资克扣工资违法吗
法律主观:公司克扣工资,建议与其他一同 被拖欠工资 的同事们一起,向仲裁部门 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可以发放上月的工资,如果 公司拖欠工资 ,劳动者可以到 劳动监察大队 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法律客观:克扣工资指企业无正当理由扣减员工应得工资(即在员工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企业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员工的全部劳动报酬)。无故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在没有任何合法甚至合理的原因下的拖欠员工的工资的行为,超过《**省工资支付规定》的期限,延期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无故拖欠工资是不合法的,如果双方有合同,被拖欠方可以把另一方告上法庭,但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方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采取绑架或者威胁之类的手段。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中对于“无故”作了排除性规定:“‘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过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为无故拖欠。”国务院公布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经由媒体宣传,许多劳动者对《条例》第二十六条格外关注,该条规定:对于用人单位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行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外企国企员工实际薪水比较得到一份好工作后该如何谈薪水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应该说,这是一条操作性比较强的规定。但是,什么叫“克扣工资”?什么又叫“无故拖欠”工资?劳动者生产的产品没被验收合格,用人单位说你当月的工资就不发了,这算不算“克扣工资”?还有的劳动者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单位就从他当月的工资中扣除赔偿金,这又算不算“克扣工资”?再如有的单位表示经济效益不好,发不出工资,这算不算“无故拖欠”?对于“克扣”和“无故拖欠”,有必要再进行一番“刨根问底”。首先应当明确的是,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全部的劳动报酬。所谓“克扣”工资,就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除了以下几种理由之外,扣减劳动者工资的行为都是属于无正当理由:(一)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二)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三)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四)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五)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如劳动者所负责生产的产品没有被验收合格,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或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扣减工资,但只要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就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从2004年7月1日起,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635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5.5元。此外,《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工资:(一)代缴应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二)代缴应由劳动者个人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至于劳动者因本人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依法要其赔偿,并需从工资中扣除赔偿费的,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收入的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说,这种扣减也是有一定限度的,一旦超过了最低工资标准这条底线,就属于“克扣工资”了。所谓“无故拖欠”工资,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必须强调的是,法律法规对于这个“正当理由”,也是有明确规定的,不是说单位随便找个借口,就可以堂而皇之地拖欠工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