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看考云 > 知识库 >

双重国籍

双国籍是什么情况
双国籍是什么情况
提示:

双国籍是什么情况

双重国籍,是指一个人拥有两个国家的合法公民身份,也就是拥有两个国家的国籍,中国不承认双国籍。世界上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加拿大、美国(默许)、墨西哥、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法国、韩国等。双重国籍的优势是,可以“两头占好处”:既能享受欧美国家优渥的社会福利,又能在国内投资时得到特殊照顾,且不必承担来回奔波办签证以及购房、就业、医保、子女教育等方面的限制。获得双重国籍的最常见方法:出生、归化、婚姻、收养、投资项目入籍。

中国有双国籍人吗
提示:

中国有双国籍人吗

法律分析:没有。1.中国不允许双重国籍。2.中国政府处理双重国籍的态度是:(1)坚持一人一国籍,不允许任何中国公民有双重国籍。(2)尊重本人意愿,不强制或违背本人意愿选择国籍。(3)如果中国公民在他国获得他国国籍,则视为自动放弃中国国籍。但有必要时可以恢复中国国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国籍法明确规定什么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提示:

国籍法明确规定什么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中国公民不具有双重国籍。根据相关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1、中国人的近亲属;2、定居在中国的;3、有其它正当理由。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1、外国人的近亲属;2、定居在外国的;3、有其它正当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的人都具有中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即因自然人的出生而取得某国国籍。有的国家采用血统主义,即当事人以其父母的国籍为国籍;有的国家采出生地主义,即自然人具有其出生地国的国籍。国籍丧失分为两种:1、自愿丧失;2、非自愿丧失。包括由于婚姻、收养、入籍或领土变更等事实,造成自动丧失原有国籍。有些国家还规定可以剥夺国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我国国际法明确规定什么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提示:

我国国际法明确规定什么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我国《国籍法》明确规定,中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双重国籍,是指一个人拥有两个国家的合法公民身份,也就是拥有两个国家的国籍。即一个人通过一个国家的法律获得该国国籍,又在另一个国家再一次通过该国的法律获得该国国籍,就被视为拥有双重国籍。根据我国《国籍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中国公民允许有双重国籍吗《国籍法》第三条中明确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国政府处理双重国籍的态度是:(1)坚持一人一国籍,不允许任何中国公民有双重国籍。(2)尊重本人意愿,不强制或违背本人意愿选择国籍。(3)如果中国公民在他国获得他国国籍,则视为自动放弃中国国籍。但有必要时可以恢复中国国籍。哪些情况下可具有中国国籍(1)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2)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3)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中国有双重国籍吗
提示:

中国有双重国籍吗

法律分析:1.中国不允许双重国籍。 2.中国政府处理双重国籍的态度是: (1)坚持一人一国籍,不允许任何中国公民有双重国籍。 (2)尊重本人意愿,不强制或违背本人意愿选择国籍。 (3)如果中国公民在他国获得他国国籍,则视为自动放弃中国国籍。但有必要时可以恢复中国国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可以有双重国籍吗
提示:

可以有双重国籍吗

在我国不可以。双重国籍是指一个自然人同时具有两个国家的国籍。双重国籍主要是由于各国法律存在的差异以及因种种情况产生的国籍变化而形成的。其最基本的差异一些国家在自然国籍确定上采用血统主义,而另一些国家则采用出生地主义。例如,美国采用出生地主义,即出生于美国的自然人,均取得美国国籍,而不问其父母的所属国籍。菲律宾采用血统主义,即一个人的父亲或母亲具有菲律宾国籍,该人就取得菲律宾国籍,而不管这个人是在何地出生的。这样,侨居美国的菲律宾公民在美国所生子女,即具有双重国籍。此外,由于结婚,被收养等其他原因,可能产生双重国籍。按照法律规定,具有双重国籍的跨国自然人,由于同时成为两个国家的公民,就会处于两个所属国籍的公民或居民税收管辖权范围内,由这两个国家对其来自全世界范围的所得征税,从而就会导致国际双重征税问题的发生。由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并不实行公民税收管辖,双重国籍引起国际双重征税问题并不突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主张采用一人一籍的原则,我国按照国际惯例,主张凡属双重国籍者,均可按自愿原则选择一个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