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岩松评鲍某某案,白岩松是如何评鲍某某涉嫌性侵案的?
本文目录索引
- 1,白岩松是如何评鲍某某涉嫌性侵案的?
- 2,白岩松评28年错换人生:追责不能停,对待该案你怎么看?
- 3,白岩松评28年错换人生:追责不能停,这样的事情是否决不能草草了事?
- 4,白岩松事件到底说了什么话。是什么事情?
- 5,有关犯罪和法律的问题
1,白岩松是如何评鲍某某涉嫌性侵案的?
近日,白岩松在《新闻周刊》中评鲍某某涉嫌性侵案,具体如下:几个月之前曾经在舆论当中沸沸扬扬的“鲍某某涉嫌性侵一事”,在本周有了最高检、公安部给出的详细调查结果。 性侵未成年人的指控不成立,没想到这一个调查还带出了更多的事儿,比如当事人在拥有了美国国籍之后,仍然在中国拥有律师资格,比如涉事女方修改年龄给了大家保护未成年人的冲动等。 但与此同时,我们也该思考另一件事,我们应该有等待真相的耐心,而不是立即用想象的事实替代事实,用情绪来完成宣判。几个月前也有媒体发出对此事件带有疑问的声音,可惜,迅速被口水淹没,甚至媒体都要道歉,认为没有满足公众的期待,这一周这件事情水落石出,真相并不是大家想象当中认定的真相,那么今后呢?我们会有更多的耐心去等待真相吗? 扩展资料 鲍某某涉嫌性侵案调查结果公布: 9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督导组通报鲍某某涉嫌性侵韩某某案调查情况。经全面深入调查,现有证据不能证实鲍某某的行为构成性侵犯罪。 调查显示,在鲍某某、韩某某交往期间,韩某某行动自由,与家人、朋友保持正常通讯,未发现被鲍某某控制人身和通讯自由的情况。 在不与鲍某某共同居住期间,韩某某在南京正常上学、生活,且在多次报警的同时,以交朋友为名结识其他男性并交往。调查未发现韩某某QQ账户被鲍某某控制和伪造聊天记录的情况,未发现韩某某被鲍某某言语洗脑、实施精神控制发生性关系的情况。 综合本案查证情况,鲍某某和韩某某存在同居行为和两性关系,但现有证据不能证实鲍某某违背韩某某意志,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能认定鲍某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 鲍某某明知其本人和韩某某的情况都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收养和被收养条件,且在自认为韩某某系未成年人的情况下,仍以“收养”为名与韩某某交往且与其发生性关系,严重违背社会伦理道德和公序良俗,应当受到社会谴责。 经司法行政部门调查,美国人鲍某某在华期间违反律师执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情节严重,北京市司法局依法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条、第八十一条之规定,公安部决定对鲍某某驱逐出境。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依法执行对鲍某某驱逐出境决定。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热线-白岩松评鲍某某涉嫌性侵案 会有更多的耐心去等待真相吗
2,白岩松评28年错换人生:追责不能停,对待该案你怎么看?
我觉得白岩松说的非常对。不能让这件事就稀里糊涂的过去。虽然姚策已经去世了。但是姚策的养母一家真的是受害人。他们辛辛苦苦的养育姚策。姚策还不是一个健康的人。照顾一个病人要付出很大的心力。姚策的养母真的是一位非常伟大的母亲。她想着用自己的肝救他的儿子。却在验血型的时候发现自己的儿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于是才开始调查下去。如果没有这件事。她一辈子不会知道自己的儿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 姚策起诉了当年给接生的医院。医院赔偿了姚策100万。但是后来姚策已经离开了人世。100万也没有办法挽救人命。如果姚策没有被错换。他估计可以打阻断的药。也不至于后来发展成严重的肝癌。他本人也是一个无辜的受害者。而且他在生命的最后还要面对复杂的事情。他要面对是不是自己的亲生母亲把他抛弃了。还要面对他的养母对他亲生父母的责怪。 姚策在遗书中说。希望两家人能和睦相处。一起把他的孩子养大。不要被外界的言论所影响。我觉得要去世的人真的都有一种宽容。他想放下生前的一切事情。估计姚策的养母听见姚策这么说。也会动恻隐之心。不会再追究这件事情了。 从一个普通的旁观人的角度。还是希望这件事情能调查清楚。因为当时的床号都是非常清楚的,为什么还会抱错?这是不是医院的失职?还是医院里有人故意为之。姚策的生母什么要给郭威改年龄呢?如果就让坏人逍遥法外的话。感觉真的很对不起无辜的姚策生母。她无辜的卷进了一场人生巨大的悲痛之中。希望郭威能回到姚策养母的身边。姚策养母直照顾着姚策。真的非常不容易。希望她的亲生儿子能回到她的身边。
3,白岩松评28年错换人生:追责不能停,这样的事情是否决不能草草了事?
其实我们都知道,很多时候家庭都是一个人生活的港湾,而且也是一个人基础的生活环境。很多时候我们都是比较重视家庭的,而且我们也想要和自己的家人朋友在一起,因为很多时候我们的家人都是会很关心我们的,而且也能够让我们感受到温暖和幸福。 有一个人因为被抱错而导致自己和家人分开28年,并且最终也不能够和自己的家人在一起。这是一件十分遗憾的事情,而且也是让人感到十分痛心的事情。白岩松评28年错换人生:追责不能停,这样的事情是否决不能草草了事?我认为的确是绝不能草草了事。之所以这么说,主要有三个原因: 一、这样的事情事关重要。 在我看来,我认为这样的事情的确是不能够草草了事,因为这样的事情是事关重要的。很多时候如果不能够查清楚去追责的话,就可能会导致那些人受到委屈,而且也可能会导致那些人不能够让自己有一个比较好的行为。 二、草草了事会导致还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在我看来,我认为的确是不能够草草了事的,因为很多时候如果我们草草了事的话,就会导致还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因为那些人不能够让自己有一个比较好的自觉,而且他们也认为自己不会受到惩罚,因此还会这么不小心。 三、严格追责能够让一些人受到惩罚。 我觉得不管怎么说一定是要严格追责的,因为很多时候如果能够严格追责的话,就能够让一些人受到惩罚,而且也能够让一些人更加规范自己的行为,这也是对那些被错换人生的人的一种安慰,而且也是能够让他们有一个更好的保护的。 以上就是我的看法,大家有什么想法吗?
4,白岩松事件到底说了什么话。是什么事情?
动车追尾事故发生后,央视在救援直播上的迟钝一度遭到网友诟病,但25日央视多个节目却播出主持人的犀利发言,与铁道部“口径”明显不一致。 针对铁道部发言人王勇平“中国高铁的技术是先进的,是合格的,我们仍然具有信心”的言论,央视名嘴白岩松在25日的《新闻1+1》节目犀利反驳:“我们形容一个人身体非常健康,他心脏功能40岁像20岁……但他弱智,你能说他健康吗?” 这就是事件中所说的话了。 楼主,我可是冒着危险给你回答的,要求加分!!!!
5,有关犯罪和法律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③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④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
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就是说如果公安局没立案,诈骗行为时超过五年都没发现就过来追诉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