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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务工拾虎骨带回国内获刑5年,出国务工拾虎骨带回国内获刑5年

本文目录索引

1,出国务工拾虎骨带回国内获刑5年是怎么回事?

2019年7月,被告人宋某从黑龙江省东宁口岸出境到俄罗斯联邦打工,同年9月,宋某在其打工的木材加工厂卸木材时,拾得虎骨一根,为泡酒治疗风湿之用,宋某将该骨头保存于宿舍。 因签证到期,宋某须于当年10月11日前返回中国。当年10月10日晚,宋某将该骨头用黑色塑料袋包装并装入行李箱夹层内,次日,宋某从俄罗斯实业区口岸乘坐客车前往东宁市。 经东宁口岸通关时,海关人员在宋某携带的行李箱内搜出疑似虎骨一根,宋某未向海关申报,经鉴定该疑似虎骨为虎骨,价值20万元。 19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信息:黑龙江男子宋某从俄罗斯向中国国内走私虎骨,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 扩展资料: 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宋某违反中国海关法规和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逃避海关监管,明知虎骨属于中国禁止出口的珍贵动物制品仍非法携带入境,其行为已构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应依法惩处。 7月18日,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宋某犯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查获的虎骨由绥芬河海关缉私分局予以没收。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出国务工拾虎骨带回国内获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

出国务工拾虎骨带回国内获刑5年是怎么回事?

2,出国务工拾虎骨带回国内,为何会因此获刑5年?

虎骨是我国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制品,出国务工人员宋某人在明知违法的情况下私自携带虎骨入境,并且躲避海关的监管。这种行为已经构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所以宋某人获刑五年。 虎骨在中医药界被认为是一种良好的药材,能够帮助强筋健骨,治疗风湿疾病,缓解脚膝酸软。正因为如此,许多非法分子通过进出口的方式销售虎骨获取利润,甚至伤害珍稀动物。因此在二零一八后我国已经有了明文规定,继续严格禁止关于老虎及其制品的贸易,也不得用虎骨入药,否则将处以严厉的惩罚。事件中的宋某人在俄罗斯工作期间,于其工作的木材加工厂拾得虎骨。于是将虎骨保存于宿舍,准备用虎骨泡酒治疗自己的风湿。但是由于宋某人的签证即将到期,他不得不返回中国。在回国前他还不忘把虎骨带回国,用了仔细的包装将虎骨藏进自己的行李箱夹层中。 在通过海关入境时,海关人员对宋某人的行李箱进行检查。海关人员从行李箱中搜出他的虎骨,通过鉴定该虎骨价值人民币二十万元,而宋某人未向海关申报偷偷携带入境,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宋某人是在完全知情的情况下非法携带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动物制品入境已经构成走私,他还有将虎骨入药的意图这也明显违法了我国动物保护的相关规定。 宋某人在被捕后,态度诚恳,主动交代自己的行为经过,承认违法犯罪的事实,同时自愿接受处罚。法院综合考虑宋某人的表现和其他因素,判处宋某人有期徒刑五年,处以罚金一万元人民币,被海关缴获的虎骨当局予以没收。 这次案件给广大群众一个深刻的提醒,切勿以身试法。对于珍稀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应该保持着尊重和保护的态度,不能盲目地出于为自我谋利的目的而对它们进行伤害。

3,拾虎骨带回国内获刑5年,为何判的这么重?

在8月19日黑龙江牡丹江中级人民法院处理了一起案件,一名出国务工的男子在打工期间捡到了一根虎骨,带回我们国家的时候,没有进行申报,在安检的时候被海关查出来,最后这个男子以涉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被判刑了五年,这个处罚对于其他的犯罪行为承担的后果比较,很多人认为这个处罚得太重了吧,但是这也是这个男子应该承担,首先我们国家对走私罪就处罚很严格,其次是这名男子带回的虎骨更是属于保护动物,所以同时犯了两个罪,会判重刑。 在这个男子被查出了虎骨后,相关的海关人员对这根虎骨进行了价值的判定,判定这根虎骨至少价值20万元,而这个男子灭有向海关进行申报,试图瞒过安检的检查,而且被问到的时候,这个男子表示并不知道这个是虎骨,也是自己打工期间捡到的。这个说法被很人多不认同,如果是捡到的虎骨,难道没人说这个有价值吗,能在打工的期间随随便便就能捡到虎骨,那么这个男子打工的地方也是十分的可疑。 我们国家早在2018年就发布了相关的规定,严格禁止关于老虎及其制品的贸易,也不能用虎骨入药,否则会给予严重的处罚,虎骨是一种很好的药材,被中药界认为是极其具有入药价值的一味药,也因为如此,虎骨的价格普遍是非常昂贵,这么高利润的东西也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和打起了算盘,对老虎的捕杀来谋取这个虎骨,甚至还伤害这类我们保护的珍稀动物。 而这个男子之前捡到了这个虎骨,已经知道了他的药用价值,就用来泡酒,自己强身健体,但是因为自己的签证要到期了,不得不回国,但是又舍不得这根虎骨,所以把虎骨藏进了自己的行李箱,没有向海关申报,这个做法已经是违反了相关的规定,犯了走私罪,对于最后的判决,这个男子也是没有进行上诉,接受了这个判决。

4,男子国外打工捡到虎骨泡酒被判5年,捡到的虎骨泡酒也违法吗?

这位男子会被判5年,主要是因为犯了走私罪,而不是单纯的虎骨泡酒,会被判5年,是因为虎骨是从俄罗斯入境,携带在行李箱里被查出,按“犯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 ”而处以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万,而捡到的虎骨泡酒,部分是违法的,而有部分是合法的,具体以下细说: 一、捡到个人库存、收藏的虎骨,并且确定原主人不计较的情况下,不作商用不违法。在国内部分中医药房的库存当中,有部分底蕴比较厚的,会有虎骨等存货。然而因为如今的人对中医药的不重视,部分虎骨、犀角等中药,在一些祖传药房没落之后,不被善待,从而流落到各处,而这时候有“识宝”之人,凭他的学识与运气,“捡”到了这些物品,只要是不直接交易或商用,都是不违法的,可以用来赠予及继承。 法律依据:2018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严格管制犀牛和虎及其制品经营利用活动的通知》:对来源合法的库存犀牛和虎制品,严格落实封存、保管责任,严防其散失;对来源合法的个人收藏犀牛和虎制品,按规定加载专用标识后,可进行赠与或继承,不得出售、购买或用作其他商业目的。 二、拿正规来源的虎骨制药、泡酒等,需要由符合条件的处方医生实施,不违法;自行泡酒违法。拿上述“捡”到的虎骨泡酒,需要有处方医生实施,并且要提前作出申请,如果自行泡酒,则是违法行为。举个例子: 如果“捡”到这个遗落在民间的虎骨的哥们,刚好是某中医大学的教授,他具备科研、药品、急症用药等处方权,以他的资历实施泡虎骨酒,是不违法的;如果“捡”到虎骨的哥们是个啥都不懂,就听说虎骨好,然后买了一堆乱七八糟的药材就那样泡下去,属于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严格管制犀牛和虎及其制品经营利用活动的通知》:因医学研究或临床救治危急重症、疑难杂症等需要利用犀牛角或虎骨的,仅限从除动物园饲养、繁育之外的人工繁育犀牛和虎获取犀牛磨角粉和自然死亡虎骨,并在符合条件的医院,由符合条件的处方医师实施。符合条件的医院和医师由国家中医药局确定;有关定量、定向供应方式和标识管理措施由国家林草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中医药局研究制定,严格防止滥用现象。 因此,哪怕是2018年的第36号令,原先1993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禁止犀牛角和虎骨贸易的通知》已废止, 不再完全一刀切的禁止虎骨的用药及泡酒,它也是受到限制的,而这个限制也能够保证现今虎骨越来越少的情况下,能把该用的用到实处。 三、野外捡到虎骨,而后进行出售、转卖等,违法。野外捡到虎骨之后,进行出售、转卖的,同样是违法行为,因为在2018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严格管制犀牛和虎及其制品经营利用活动的通知》当中,只有科研、科普、文物、文化交流等等,这些才能够合法的出售、转卖,而其他目的是不可以做商用的。 而部分的危重患者用药等目的,也需要到相关部分备案,《通知》中有说明:因特殊情况出售、购买、利用、进出口犀牛和虎及其制品,一律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批准后实施。 而这个特殊情况,是需要相关机构及部门判断的。直接从野外捡回来,立马就带回国想泡酒啥的,不用想了:走私、携带、运输、进出口啥的都占齐了,关起来凉得透透的了。 当然,虎骨也不是那么好捡的,普通人连认都不可能认得出来。

5,出国务工拾虎骨带回国内的男子受到了什么惩罚?

8月19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信息:该院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一件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案。黑龙江男子宋某从俄罗斯向中国国内走私一根价值20万元(人民币,下同)的虎骨,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 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宋某违反中国海关法规和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逃避海关监管,明知虎骨属于中国禁止出口的珍贵动物制品仍非法携带入境,其行为已构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应依法惩处。 7月18日,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宋某犯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查获的虎骨由绥芬河海关缉私分局予以没收。 扩展资料 事发经过 2019年7月,被告人宋某从黑龙江省东宁口岸出境到俄罗斯联邦打工,同年9月,宋某在其打工的木材加工厂卸木材时,拾得虎骨一根,为泡酒治疗风湿之用,宋某将该骨头保存于宿舍。 因签证到期,宋某须于当年10月11日前返回中国。当年10月10日晚,宋某将该骨头用黑色塑料袋包装并装入行李箱夹层内,次日,宋某从俄罗斯实业区口岸乘坐客车前往东宁市。 经东宁口岸通关时,海关人员在宋某携带的行李箱内搜出疑似虎骨一根,宋某未向海关申报,经鉴定该疑似虎骨为虎骨,价值20万元。 参考资料来源:光明网—捡了一根骨头,黑龙江男子获刑5年!

6,出国务工拾虎骨带回国内获刑,当事人触犯了什么法律法规?

2019年7月,被告人宋姓男子从东宁口岸出境到俄罗斯联邦打工。同年9月,宋在他打工处木材加工卸木材时,偶然拾得虎骨一根。宋把该骨头保存在宿舍。留下为泡酒治疗风湿之用。因为签证到期,宋姓男子需要在10月11日前返回中国。10月10日吧,他将该骨头用灰色塑料袋包装后,并装入行李箱的夹层内。第二天,宋某从俄罗斯实业区口岸乘坐客车前往东宁市,经东宁口岸通关时,海关人员在宋姓男子携带的行李箱内搜出一根怀疑是虎骨的虎骨,在这段时间他内并没有向相关海关申报,经鉴定该疑是虎骨确为虎骨,价值人民币20万元。 牡丹江中院经审理认为,该被告孙某违反国家海关。法规和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逃避海关监管。民之虎骨属于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制品,忍违法携带入境。其行为已构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应依法惩处。 鉴于被告人宋某如愿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说明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依法从轻从宽处理。二零年7月18日,牡丹江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宋某犯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缴获的虎骨有绥芬河海关缉私分局运以没收。 鉴于目前按几年内出国打工人员居多的因素,要制定相应的法规,法律,政策。出国务工人员也要切实的为自己的安全考虑,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了解相关政策,可以向当地政府商务厅的外经处了解,可以向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外开的务人员投诉机构了解。

7,制定刑法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法?

制定刑法的法律依据是宪法。宪法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国家内部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的变化对宪法的发展变化起着直接作用,国际关系也对宪法发展趋势有所影响。 宪法在内容上所具有的国家根本法的这一特点,决定了它的法律地位高于普通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的内容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无效。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为近、现代实行宪政制度的国家所公认,许多国家的宪法对此都有明文规定。 扩展资料 宪法的特别规定为了保持宪法的权威性,避免造成适用上的困难,有时需要有关国家机关对宪法条文的含义、内容和界限进行具体的明确的解释。因此许多国家都在宪法中对解释宪法和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归属问题,作了专门规定。 宪法的解释权和监督权的归属,根据各国宪法规定,大致有以下3种体制: ①立法机构解释制。有的国家由议会,有的国家由最高权力机关或其常设机关行使宪法解释权和监督权。中国1982年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宪法的实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解释宪法。 ②司法机构解释制。这一体制始于美国。美国最高法院有权宣布联邦法律和州法律是否符合联邦宪法。最高法院的这种权力在宪法上没有明文规定,而是在审判实践中形成的宪法惯例。世界上有许多国家采取司法机构解释制。 ③特设机构解释制。由专门设立的宪法委员会、宪法法院或宪法法庭之类机构行使这一职权。 凡有权解释宪法和监督宪法实施的国家机构,一般都有权对法律、法令、法规以及行政行为等是否违宪作出裁决。这种制度通称违宪审查制度或宪法审查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8,一男子出国务工拾虎骨带回国内,受到了怎样的处罚?

最近8月19号,黑龙江牡丹江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号公布在2019年的时候宋某在俄罗斯打工期间拾得虎骨一根后带回国内被海关查处,宋某犯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被判刑五年。原因是牡丹江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宋某违反国家海关法规和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逃避海关监管,明知虎骨属于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制品仍非法携带入境,其行为已构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应依法惩处。 考虑到宋某如实供述了罪行,承认错误,愿意接受事实,依法对他从轻处罚。 2019年7月的时候被告人宋某从东宁口岸出境到俄罗斯联邦打工,同年9月,宋某在其打工的木材加工厂卸木材时,拾得虎骨一根,为泡酒治疗风湿之用,宋某将该骨头保存于宿舍。后来签证到期,宋某必须在10月11日前返回中国。10月10日晚,宋某将该骨头用黑色塑料袋包装并装入行李箱的夹层内,次日宋某从俄罗斯实业区口岸乘坐客车前往东宁市,经东宁口岸通关时,海关人员在宋某携带的行李箱内搜出疑似虎骨一根,宋某未向海关申报,经鉴定该疑似虎骨为虎骨,价值人民币20万元。 2020年7月18日,牡丹江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宋某犯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查获的虎骨由绥芬河海关缉私分局予以没收。 野生动物的灭绝会对整个生态平衡系统造成很大的伤害,也会对我们人类构成威胁,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大自然生态环境,也是在保护我们自己,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希望所有人能够引以为戒。

9,国家承认的保健养生资格证书有哪些

国家承认的保健养生资格证书有养生保健师,营养保健师,健康管理师,经络调理师,食疗养生师。 1、养生保健师指利用传统养生理论和养生保健方法,对个体或群体的体质情况进行检测、分析、评估、调理、指导,通过学、练、检、调、养等综合性、针对性的调养措施,制定个性化养生保健方案,实现机体平衡协调,以促进健康、延长寿命的专业养生保健从业人员。 2、营养保健师是在营养师培训的基础上,运用营养学和保健食品学,食品卫生学以及医学的相关知识对各类人群的营养给予指导、疾病予以营养防治并向大众传播营养食品与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专业技术人才。 3、健康管理师是从事个体和群体从营养和心理两方面健康的检测、分析、评估以及健康咨询、指导和危险因素干预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4、根据中医经络理论,运用中医经络技术,通过刺激人体经络、穴位来疏通经络、调和气血、提高脏腑功能,调整、改善各种慢性病及“亚健康”状态的专业人员。 5、食疗养生师结合中国传统食疗养生科学和现代营养学知识与方法,为人们提供全面系统的食疗养生指导、进行健康教育、传授食疗养生技能的高级技术人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养生保健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营养保健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健康管理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经络调理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食疗养生师